• 索 引 号:LY06916-2500-2021-00008
  • 备注/文号:新政〔2021〕33号
  • 发布机构:连城县新泉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6-03
  • 内容概述: 连城县新泉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泉镇2021年度河(湖)长制工作计划的通知
连城县新泉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泉镇2021年度河(湖)长制工作计划的通知
来源:连城县新泉镇人民政府 时间:2021-06-04 10:18

各村委会,镇直有关单位:

现将《新泉镇2021年度河(湖)长制工作计划》印发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连城县新泉镇人民政府

                         2021年6月3日

 


新泉镇2021年度河(湖)长制工作计划

 

根据《福建省河长制规定》《龙岩市实施河长制条例》《连城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连城县全面实施湖库长制实施方案》及省、市、县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制定2021年河(湖)长制工作计划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扎实推进新泉镇河水环境治理工作,确保到2021年底,全镇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流域生态环境稳中趋好,河道水体感观变清、变净,力争水质长期保持并优于Ⅲ类。

二、工作任务

加强涉水环境污染执法监督管理,重点管控水体环境卫生,对河湖“四乱”、畜禽养殖污水直排、生活垃圾倾倒入河等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整治。从源头上控制新污染产生,通过各类活动加大水环境整治宣传,营造舆论氛围,形成社会监督、全民参与的强劲态势,稳中求进提升我镇河(湖)生态面貌。

三、工作举措

1、防治水污染,着力提升水质。严格按照《连城县乡镇交接断面水质考核管理办法(试行)》扎实开展好河(湖)长制工作,以提升流域水质为基础,扎实做好辖区内各餐饮业、工业、养殖业监督管理,确保我镇水质达到Ⅲ类及以上。同时,建立健全相关台账,实行动态监管,严厉查处私设暗管偷排,防止已关闭小作坊擅自恢复生产。

2、开展水环境整治。一是加大对沿河畜牧业的治理力度,对沿河畜牧业进行合理清除;组织开展河道障碍物、河岸垃圾和沿河搭建养殖、沿河污水排放等河道水环境问题摸排工作;有针对性地出台河道治理的长效管理方案,切实解决河道水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二是加强农业技术人员对于农药、化肥的使用指导,全面提高农药、化肥利用率,减小农药、化肥对农村水环境的影响。三是对非法采(洗)砂行为以及电鱼、毒鱼、炸鱼等现象继续保持严厉打击,进一步加强已关停砂场的巡查,防止出现复采现象。适时增放鱼苗,促进水域生态环境改善和渔业可持续发展。

3、抓好涉河涉水项目建设,促进河道环境改善。积极推进新泉镇污水处理厂配套收集支管建设一期工程,以项目建设为契机,进一步完善我镇河道环境,消除行洪安全隐患。

4、加强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的实施力度。严格落实龙岩市河长令(第1号)、连城县河长令(第1号)要求,深入开展“五清一复一监管”河道整治行动,全面排查和清理整治河湖管理范围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突出问题,边查边改、边改边查,确保不留空白、不留死角,发现一处、清理一处、销号一处,全面完成专项行动任务。

5、强化农村垃圾治理。结合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深入实施“人居环境整治”,健全完善督查考核方案及农村长效保洁机制,加强各村沿岸环境卫生督查考核。

6、完善各部门跨区域联动。镇河长办不定期组织派出所、执法队、林业站、自然资源所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不断完善案件移交、信息互通、联席会商等机制,强化联动执法力度。同时,加强与上游乡镇跨区域联动,对交界处存在的问题及时处理,助推河长制工作有效落实。

7、加强河道专管员队伍建设。每月定期组织河道专管员展开培训学习,加强专管员对巡河APP、投诉件处理操作处理能力,并适时开展集体行动,增强团队意识、责任意识。

8、加强河长制工作宣传。采用巾帼护河队、各村文明劝导队、“河小禹”、微信公众号等多形式、多角度积极做好河(湖)长制工作宣传引导,进一步增强居民环保意识和护河的自觉性,养成良好的文明卫生习惯。

9、完成水电站生态下泄流量改造。按照河道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加强设施维护和运行管理,确保所有水电站按核定的最小生态下泄流量无条件不间断放水,下泄流量数据确保做到完整率、达标率“双达标”,有效解决水电开发造成的减水断流问题。积极探索推进小水电站报废退出机制,推动小水电站转型升级,进一步提升我镇水生态保护修复水平。

四、保障措施

根据“河(湖)长制”相关要求,坚持属地管理和问题导向,统筹干支流、上下游、左右岸,落实河道管养、保洁、巡查制度,用好用足河道专管员,加强协调、督查、考核、问责,全面深化推进河(湖)长制工作。

1、河长湖长履职到位。镇、村两级河(湖)长及部门负责人切实做到履职尽责、敢于担当,按照镇级河(湖)长 “每月两推进每周一巡查”、村级河长“每周两巡查”的要求开展工作,及时协调解决涉河涉水问题,组织开展责任河湖专项治理工作和专项整治行动。推动建立区域间、部门间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村级河长及本级相关部门处理和解决责任河湖出现的问题、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行为,切实做到履职尽责、敢于担当,形成部门协同、综合治理的良好格局。

2、强化问题巡查督办。镇河长办围绕“发现问题、分解任务、督查考核”工作职责,充分发挥协调、监督、指导的作用,对发现问题及时下发督办单限期整改落实、对单销号,重点对新泉河进行巡查督办,努力提升新泉河断面水质。

3、狠抓督查问责。以村辖区河道卫生为抓手,检验村开展河长制工作成效。对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处置不及时、问题整改不到位的村级河长视情况轻重按规定予以提醒、警示约谈、通报批评、问责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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