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县新泉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连城县新泉镇人民政府 时间:2024-01-12 10:5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对新泉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梳理总结。报告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新泉镇党政综合办公室,地址:连城县新泉镇新泉村石排路41-1号,邮编:366214,联系电话:0597-8336068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新泉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着力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工作体系,强化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践行群众路线的重要方式,助推服务型政府建设,在扩大公众知情权、满足公众信息需求方面取得了显著进步为打造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振兴发展新泉样板奠定了坚实基础

)规范信息建设,提高政务公开质量新泉严格秉承“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进一步健全完善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梳理公开事项,细化公开内容,重点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群众广泛知晓的事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同时,加强对政务、村务公开的指导,加强小微权力监督平台管理,把公开透明的要求贯穿于政务服务各个环节,以公开促进政务服务水平的提高,创造条件保障人民群众更好地了解和监督政府工作。截止20231231日,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 5条、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6条,其他类信息5,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回应群众关切,依规办理公开事项。新泉镇采取当面申请、网络申请、电子邮件申请、传真形式申请、信函形式申请及其他方式申请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23年,新泉镇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在全年的公开信息中,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压紧压实责任,健全政务工作机制一是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镇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党政综合办公室具体负责的工作机构,指定镇党政综合办公室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关注网站技术更新,熟知信息公开流程。二是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度,加强信息审核把关,发布信息时积极与信息中心人员对接,促进网站内容管理的规范化,确保达到发布信息在形式上符合规范、内容上准确无误的效果。三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条例》等文件精神,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设置,加强信息管理。

拓宽公开渠道,完善政务公开形式新泉紧紧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和焦点,充分利用政务新媒体平台以及小微权力监督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开政府工作信息,切实做好政策解读工作,为不同层次的群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目前新泉镇信息主要通过以下平台向社会公开:一是在政府大厅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栏进行公开;二是通过连城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乡镇政府信息公开-新泉镇人民政府http://www.fjlylc.gov.cn/xz/xqzrmzf/zwgk/zhxx/)进行公开;三是设置公开查阅点,指定新泉镇便民服务中心为全镇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为公众提供政府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四是利用小微权力监督平台进行公开;五是利用玉带环珠 美丽新泉”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开。

强化监督保障,落实落细考核任务。根据连城县政务公开与信息工作绩效考核方案,切实履行政务公开工作职责,全面完成目标考核任务。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社会监督,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对新泉重点工作信息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注重自查整改积极参加县举办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议,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工作水平。根据省第三方评估问题明细和县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开展自查整改,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2023年度,新泉镇未发生因政务公开工作被追责问责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

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

文件

    0

   0  

   1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新泉镇政务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实效,但仍存在以下不足:一是部分主动公开信息内容不够完善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主动公开信息质量有待提高。二是信息公开广度还需要进一步拓,网上查询、网上审批等宣传力度亟需加强

针对上述情况,新泉镇将积极采取多种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充分认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增强工作主动性和自觉性,规范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以政府信息公开服务领导决策、服务中心工作开展、服务人民群众信息需求,切实做到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立公信,维护法治政府、透明政府的良好形象。二是完善政务公开内容。进一步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明确各领域公开内容,修订完善主动公开目录,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应公开尽公开。加大对政府重点工作、重要决策部署、重大改革措施的解读,及时关注舆情,回应社会关切。三是加强政务公开培训。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和参与度。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提升公开意识,注重横向联系、纵向指导的沟通协调机制,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连续性,促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着力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新泉镇人民政府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连城县新泉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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