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连城县商务局、连城县财政局和福建省连城农民创业园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2018年度开展农村产品上行电子商企业租用仓储补助资金的通知(连商务〔2019〕11号),我县商务局、财政局和福建省连城农民创业园管委会对补助象进行核验。经核验,初步认定补助对象3家企业(具体见附表),补助金额总计为人民币肆万柒仟伍佰贰拾元整(¥47520元),现予以公示。若对上述3家补助对象有异议或问题,请自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电话或书面向县商务局反映。
公示时间:2019年2月25日至2019年3月5日
县商务局:8911807
连城县商务局
2019年2月25日
附表:
2018年度开展农村产品上行电子商企业租用仓储补助资金公示
单位:万元
|
序号 |
申报企业 |
租用时间(月) |
面积(平方米) |
补助标准(元/平方/月) |
金额 |
|
1 |
连城县佳佳昇食品有限公司 |
12 |
1000 |
3 |
3.6 |
|
2 |
福建云时代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2 |
600 |
3 |
0.36 |
|
3 |
龙岩市食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5.5 |
480 |
3 |
0.792 |
|
合 计 |
|
|
4.7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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