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连城县创建国家级电子商务
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连政综〔2018〕1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经本届县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连城县创建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连城县人民政府
2018年1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连城县创建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
综合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关于开展2017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17〕30号)和福建省《关于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5〕11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闽商务电商〔2016〕8号)、《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中央财政资金使用指引》(闽商务电商〔2016〕10号)、《福建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17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闽商务电商〔2017〕7号)精神,为做好电子商务进农村各项综合示范工作,扎实有效推动我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全面开展,促进农村电子商务更好、更快地发展,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思路
牢固树立和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和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要求,以示范县创建为抓手,在总结省级农村电子商务示范县工作的基础上深入建设和完善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打牢农村产品“上行”基础,培育市场主体,构建农村现代市场体系,推动农村电子商务成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引擎。
二、基本原则与目标
(一)基本原则
市场为主,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决定性作用,突出企业的主体地位,提高农村电子商务的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完善政策、优化服务、加强监管,为电子商务在农村的发展创造开放、包容、公平的政策环境。注重总结经验,推广典型模式,不断扩大示范效应。
把握精准,助力扶贫。深入领会习近平新时代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充分发挥农村电子商务助力扶贫攻坚作用,注重培育带动贫困人口脱贫的新经济实体,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帮扶力度,增强精准扶贫“绣花”的本领。
强化服务,聚焦上行。加强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农产品、农村工业品、乡村旅游及服务产品的电商化、品牌化、标准化,提高农村产品商品化率和电子商务交易比例,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二)发展目标
以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为抓手,以聚焦农村产品上行为目标,充分发挥市场与政府合力,调动各方积极性,重点依托大型龙头物流快递企业、电商企业,紧紧围绕“一中心六体系”做好综合示范建设工作。通过全国电子商务综合示范县建设工作,使电子商务在便利农民生产生活、助力扶贫攻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电商服务站点行政村覆盖率达到50%,农村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20%,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30%,电商培训人数3000人次以上。
三、主要内容及责任单位
(一)县级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
1.重点扶持莲冠电商物流产业园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利用连城工业园区原大亨箱包旧厂房改造,将三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6624平方米的电商办公综合楼一幢重新分割装修成县级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包含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创业孵化中心、电子商务展示厅、多功能大厅、会议室、培训室等,总面积1501.31平方米,装修费用约223万元。支持公共服务中心内功能区办公设备设施的购买(采取政府采购招标方式采购如办公桌椅、电脑、空调、货架、打印机、传真机、投影仪和前台展示厅、培训教室和会议室设备设施等)、建设改造和功能提升,预计总投入30万。
该项目建设国家专项资金预算安排250万元。
责任单位:县工贸公司
2.公共服务中心运营项目拟公开招投标。
该项目建设国家专项资金预算安排50万元。
责任单位:县电商办
(二)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体系
按照市场化运作方式,依托“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阿里巴巴集团的千县万村计划和传统商贸网络体系,发挥市场主体作用,鼓励和支持阿里巴巴、京东、邮政、供销社、同乡网等电商企业和乡(镇)人民政府整合现有资源,新建服务网点,鼓励在建档立卡贫困村或省级贫困村建设网点,对服务站点给予乡(镇)不超过1万元、村级不超过0.5万元资金补助(每个行政村只补助一个站点,且须经省商务厅验收及授牌)。
该项目建设国家专项资金预算安排90万元。
责任单位:县电商办牵头,县供销社,县邮政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农村电子商务物流体系
1.扶持工贸公司建设县级具有服务农村产品上行功能的物流快递集配中心和仓配一体的电商仓储中心。在莲冠电商物流产业园建设面积2978平方米的单层钢架结构电商仓储和面积4786平方米的单层钢架结构快递物流集配中心,总投资约1000万元。
该项目建设国家专项资金预算安排300万元。
责任单位:县工贸公司
2.支持阿里巴巴、京东、邮政等电商龙头企业,发挥“四通一达”等快递物流企业优势,依托县工贸公司建设1个集货物储存、分拣、配送等功能的大型物流仓储中心。由县供销联合社牵头,整合全县现有电商企业物流配送服务需求和物流资源,实现对全县网购商品的集中处理和对乡(镇)、村服务站(点)的共同配送,完善“一县一仓配中心、一乡一中转仓、一村一网点”的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解决农村快递“最后一公里”的收寄和配送问题,实现快递到乡(镇),配送到农村。建设开放的物流平台,全面降低社会物流总成本,打通双方物流。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1)建成县级物流仓配中心,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具备仓储、分拣、包装、配送、转运、快递等功能,配备相应物流辅助设备(包括但不限于购置集散中心线车辆、同城配送车辆、城乡线车辆、县域摩托车、乡村摩托车、冷链车、安检机、爬坡机、流水线、分捡篮、扫描枪、电脑设备、快递员通讯设备、送货篮等)。
(2)每个乡(镇)(莲峰镇外)各设立1个乡(镇)物流中转仓,每个中转仓面积30平方米以上,负责快递包裹的中转配送等,物流快递网点的乡(镇)覆盖率达100%。
(3)建成150个行政村物流服务网点,每个网点面积10平方米以上,面向农户提供包裹快递的揽收和配送,覆盖全县重点行政村,且为所有的村级电商服务点提供服务。
(4)配备“县-乡”干线厢式车和“乡-村”三轮摩托车,包括车辆购置和社会物流运力资源的整合。
(5)建成电商仓储配送公共平台,实现仓储、配送的信息化管理,提升物流各环节作业效率。
(6)在全县范围内最低实现“县到乡T+1、县到村T+2”的配送时效。
(7)降低物流成本,规范收费标准,在本公司免收乡村物流快递二次费用的基础上,进一步引导全县社会快递改变二次收费现象。上行物流快递价格低于或与同等区域主流电商平台的价格持平。
以上项目建设,共投资805.4万元。
该项目建设国家专项资金预算安排240万元。
责任单位:县供销社牵头,县交通运输局,县工贸公司,相关快递物流企业
(四)农村电子商务培训体系
开展电子商务培训,培训对象为政府机构、涉农企业、合作社工作人员和农民(含建档立卡贫困户)等。结合农村双创和扶贫脱贫,县农业局(扶贫办)要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电商的培训力度,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应培尽培,培训率达80%以上。培训内容主要就农村产品上行开展有关网店开设、宣传推广、产品营销等实操培训,重点完善培训后服务机制。要求每年每个镇政府组织至少200人、乡政府组织至少160人参加相关电商培训。
农村电子商务培训项目拟公开招投标。
该项目建设国家专项资金预算安排120万元。
责任单位:县电商办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局(扶贫办)、人社局、妇联,团县委,县电商协会,县职业中专学校
(五)农产品供应链管理体系和农村电子商务营销体系
1.支持行业主管部门、技术推广部门和团体协会制定、修订团体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支持技术推广部门和团体协会申报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支持农产品品类梳理和集散服务支持社会企业为农村电商发展提供产地预冷、集散仓储、产品分拣、包装创新和网货批发等基础设施建设;支持从事农产品上行,销售贫困户农特产品的电商企业;支持行业主管部门和团体协会进行农产品文创包装、宣传策划与视频拍摄,通过各种渠道进行品牌推广宣传;支持农产品展示展销厅、线下线上O2O体验馆建设;支持行业主管部门和团体协会参选“福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福建名牌农产品”,注册地理标志商标,争创市知名商标、省著名商标、中国驰名商标;支持行业主管部门建立农产品检测中心、质量追溯电子商务等公共服务平台。
该项目建设国家专项资金预算安排380万元。
责任单位:福建省连城农民创业园管委会牵头,县农业局、供销社、市场监督管理局
2.支持整合连城县地瓜干等各种产业建立统一的电商供应链体系,打造仓配一体化现代标准仓库,集货品储存、包装配送、订单处理、智能匹配、自动发货、货物跟踪、数据分析等多种服务,降低农产品(地瓜干、兰花、花生、白鸭、白鸭蛋、蜂蜜等)电商运营成本,增强电商企业的综合竞争力。连城县电子商务协会牵头与地瓜干协会、万花筒电子有限公司等重组成立新公司,购置传送带、升降机、分拣机、打包机、封箱机、称重机、叉车、手推车、货架、分拣蓝、扫描枪、打印机、复印机和操作台等设备设施,项目共投资140万元。
该项目建设国家专项资金预算安排40万元。
责任单位:连城县电子商务协会牵头,连城县地瓜干协会、万花筒电子有限公司
(六)农村电子商务统计体系
支持开展项目建设、运营情况等调查统计工作,定期汇总、分析动态信息;依托阿里云、福建省正统网、供销社信息系统、“农村电子商务和社区商业信息系统”等第三方数据平台,对接软件和数据交互接口,做好服务网点日报数据采集、统计;整合各类农业信息资源,建立农村电子商务统计体系。规范统计口径,建立统计数据库、农业主体数据库及典型企业库等。
信息系统建设项目拟公开招投标。
该项目建设国家专项资金预算安排100万元。
责任单位:县电商办和县统计局牵头,县农业局、供销社,县电商协会
(七)其它
其它建设项目是指上述六个方面以外的,能够促进电商发展且实际需求的其它项目。
该项目建设国家专项资金预算安排100万元。
责任单位:县电商办牵头,各有关县直单位,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四、时间进度安排
(一)启动阶段(2017年8月—2017年9月)。
制定《连城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实施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组织召开“电子商务进农村工程”动员会议,安排部署综合示范实施工作。
(二)实施阶段(2017年9月—2018年12月)。
本阶段主要实施上述“一中心六体系”建设工作内容,并明确责任单位和国家专项资金安排情况,要求各责任单位根据本方案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及时间节点安排,确保综合示范工作如期圆满完成。
(三)总结阶段(2019年1月—2019年6月)。
组织开展全面检查和验收,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整改完成后申报验收,接受省市财政和商务部门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验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五、组织保障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进一步完善工作协调机制,突出重点,推动体制机制创新,促进农村电子商务综合示范工作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充实连城县农村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创建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工作的领导。各乡(镇)、县直各有关单位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有关部门同志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负责抓具体、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统筹协调解决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中的重大事项和问题。
(二)强化资金管理。根据省商务厅、财政厅联合制定的《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中央财政资金使用指引》(闽商务电商〔2016〕10号)和《福建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17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闽商务电商〔2017〕7号),由牵头单位或责任单位组织项目招标和政府采购,各责任单位和项目实施单位要规范项目管理,严格项目资金申请、审批和拨付程序,实行专户专账,自觉接受纪检、审计、财政、商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加强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对照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做好内业资料的收集归档,迎接国家示范县的绩效评价,国家专项资金的安排将根据项目实际实施过程中情况的变化按文件要求再做相应的调整,以推动我县农村电子商务健康发展。
(三)强化责任考核。将农村电子商务工作纳入县对乡(镇)和县直责任单位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结合实际下达年度考核指标,明确各自工作职责,层层分解工作任务,确保年度工作目标的圆满完成。
(四)建立督查机制。建立农村电子商务督查考核机制,制定和完善相关督查制度,不定期对农村电子商务项目实施进度和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结果进行通报。
(五)完善奖惩机制。健全和完善农村电子商务工作的各项考核机制,将各乡(镇)农村电子商务指标完成情况和县直责任单位项目实施情况与年度绩效考核挂钩。年终按农村电子商务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对各乡(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兑现奖惩措施。县直责任单位对其项目实施给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带来的各种影响,实施专项考核,并作为当年本单位年度绩效管理考核的主要内容。
(六)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县内外各类主流媒体和新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工作内容,提高全社会对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认知度和参与度。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及时发现、培育和宣传电子商务综合示范工作的先进典型和成功案例,扩大先进典型的示范效应,激发全民电商创业热情,营造电子商务发展的浓厚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