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吸取泉州市欣佳快捷酒店3·7房屋坍塌事故的教训,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和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要求,为切实消除我县房屋安全隐患,全面落实房屋结构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严格落实属地责任,严肃追责问责,严防房屋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做到应报尽报,不漏查或瞒报问题,我县于5月4月至5月7日组织9个督导组到各乡(镇)、连城工业园区开展了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明察暗访督导工作,现将各督导组反馈情况通报如下:
一、排查整治总体情况
此次督导工作由县直各包片负责单位领导带队,协同专家和联络员组成督导组,明察暗访各乡(镇)“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随机督查村(居)51个、抽查隐患房屋182栋,其中重大安全隐患房屋90栋。总体上,各乡(镇)及工业园区管委会基本能按照县委县政府部署深入开展“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未发现存在排查工作不实不细,漏报、瞒报重大危险房屋,以及整治措施不落实不坚决等问题。
二、工作开展具体情况
各乡(镇)、连城工业园区管委会均已制定行动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建立工作机制、开展技术培训,将排查整治验收等阶段性工作部署到各村(居)委会,有序开展“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截至目前,共全面排查摸底房屋74714栋,其中城市房屋1847栋,农村房屋72867栋。排查阶段过程中发现重大危险房屋177栋,已完成处置房屋177栋,其中:封房处置67栋、加固处置2栋、拆除处置108栋,处置率100%,彻底处置率62.15%(塘前乡、隔川乡、姑田镇、揭乐乡等乡镇彻底处置率100%,曲溪乡、罗坊乡、北团镇、赖源乡、莲峰镇、庙前镇等乡镇彻底整治率滞后<详见附表>)。已拆除农村危房、空心房面积合计61993.78平方米,清人280人。各乡(镇)排查的房屋信息均有及时录入到系统,信息录入较为完善。对排查出来的隐患房屋均有建立“一户一档”清单台账,均有填写《排查表》,填写内容基本符合要求。
三、排查整治存在不足
1.整治意识不够强。部分村民安全意识不够强,尤其是无人居住房屋或祖屋、众宅等,村民不愿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拆除或加固,同时因缺少建房资金,拆除、修缮无相关政策补助,群众配合度不高。涉及产权人多的存在安全隐患的众祖屋,虽然已落实清人、封房、警示警戒等措施,但需当地村(居)委会、乡镇工作人员做大量思想工作,导致处置进度缓慢,整治工作时间较长、较难。如莲峰镇等靠思想严重,等征收、靠政策,对排查为重大安全隐患房屋处置未能彻底处置到位;罗坊乡祖屋拆除处置仍停留在方案制定阶段,处置进度较缓。
2.处置进度不平衡。对排查为重大安全隐患房屋各乡镇处置进展轻重缓急不同,如塘前乡、隔川乡、姑田镇、揭乐乡、莒溪镇等乡镇对排查为重大危险的房屋均已整治到位,彻底处置率达100%;林坊镇、新泉镇、文亨镇、朋口镇、四堡镇等乡镇的彻底处置率超过50%;曲溪乡、宣和乡、罗坊乡、北团镇、莲峰镇等乡镇彻底处置率低于50%,处置进度不平衡。
3.整治措施不彻底。一是临时封房处置不彻底。如莲峰镇杨屋村采取封房处置的房屋发现存在人员回流现象;塘前乡、揭乐乡、莲峰镇杨屋村、北团镇山下村山下路47号、159号隐患房屋、上江村水口路17-3号隐患房屋未设置警戒警示、危房提示标语等安全措施;庙前镇采取临时封房处置的隐患房屋警戒警示设置不到位,未留出安全距离,封路不到位;四堡镇部分隐患房屋警示标志不醒目,临街隐患房屋附近封路不到位,仍存在安全隐患。二是拆除处置不彻底。如塘前乡、揭乐乡部分安全隐患房屋墙体未拆除到位或拆除后的旧物未及时清理,影响相邻房屋排水;塘前乡塘前村张火明户附属房未完全拆除;曲溪乡黄胜村潼关瑶路10号华鑫和户隐患房屋未完全拆除到位,仍存在安全隐患。
4.排查记录不规范。存在部分房屋排查未采用2020年3月版排查表进行规范填写、填写记录内容不够规范等,如四堡镇部分房屋排查未采用2020年3月版排查表进行规范填写;罗坊乡部分排查表填写记录内容不够规范;部分隐患房屋内页材料不完整,如文亨镇李屋村百新科技公司的两栋宿舍楼排查表未填写完成。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乡镇经一个多月努力,已将我县重大安全隐患房屋排查清楚,接下来将进入整治验收阶段,时间紧,任务重,各乡镇要坚决贯彻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大整治验收工作力度,在雨季和汛期来临之际,以“一万”的努力防止“万一”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落实整治验收。加大对排查为重大安全隐患房屋的整治力度,严格落实验收制度,拆除一栋,验收一栋,录入一栋,扎实推进专项行动工作开展,确保在5月底完成整治工作,6月底完成验收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严格分类处置。坚持边排查、边整治,根据排查清单台账制定整治实施方案、整治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建立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清单,依法依规、分类分级、疏堵结合确定处置意见,严格落实清单销号闭环管理。
(三)强化督查调度。按每月2次以上的频率,开展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督导检查工作;继续完善“每日一汇总、每周一调度”工作机制。
(四)加强装修管控。加强建筑装饰装修审批,规范建筑装饰装修行为,厘清、强化部门审批监管职责,从源头上加强房屋安全管理,杜绝因装饰装修违规行为给房屋结构安全造成的二次伤害。
(五)加大宣传力度。将有关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相关信息,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络、微信等加强宣传。加强典型案例宣传,发挥示范带头效应,让群众充分认识到危险房屋的危险性、危害性及安全隐患房屋发生事故后房屋所有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营造全民参与支持的攻坚氛围。
附件: 连城县房屋结构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汇总表
连城县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综合协调办公室(代章)
2020年5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