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关于印发
《2019年上半年连城县企业跨部门
“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市场监管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下称《意见》)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市监信〔2019〕38号,下称《通知》)精神,深化“放管服”改革,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维护我县市场良好秩序,现将《2019年上半年连城县企业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结合辖区实际,加强领导,迅速行动,齐心协力,密切协作,真抓实干,确保联合抽查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连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连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连城县交通运输局 连城县农业农村局
连城县商务局 连城县卫生健康局
连城县烟草专卖局
2019年3月28日
2019年上半年连城县企业
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实施方案
为顺应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强化企业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维护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扎实组织开展好2019年上半年全县企业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确保抽查工作落实到位,根据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市监信〔2019〕38号)及省、市市场监管局统一部署要求,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依法强化对重点行业、重点产品、重点行为的监督检查,着力督促一批企业自觉守法诚信经营,迅速查缴一批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严肃查处一批违法违规案件,坚决打击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消除一批安全隐患,发现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2号文件精神的深入落实。努力达到检查一批企业、整顿一个领域、规范一类行业的效果,推动连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升级版向高端高效发展,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有效净化市场秩序,持续正风肃纪,深入推进连城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建设。
二、抽查对象
本次联合抽查对象为省市场监管局、人社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卫健委、烟草专卖局、药监局共同于2月20日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启动视频会上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福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系统软件随机抽取的我县67户企业(具体名单见附件3)。
三、抽查内容
各联合抽查部门依据各自监管职责和抽查事项清单,对抽查对象的相关生产经营行为、登记许可备案事项和即时信息公示情况进行检查,并对属于内资企业的宾馆饭店、商场超市开展“1+X”专项督查。
(一)检查企业相关生产经营行为
1.检查食品(含保健食品)制造业、营养和保健食品批发、零售企业、餐饮业企业是否存在生产、制造或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营养或保健食品的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存在其他违反食品安全、营养、保健食品、餐饮业和卫生健康监督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2.检查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化妆品生产企业是否存在无证生产、超许可范围生产、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根据需要,可抽检相关产品;
3.检查特种设备制造企业是否存在生产、制造不合格特种设备及其零配件的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存在其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特种设备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4.检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得企业及食品相关产品获证企业是否存在生产不合格产品的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存在其他违反产品质量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5.检查广告企业是否存在违反广告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检查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情况;检查其他企业的广告行为是否违反广告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6.检查相关企业是否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违法违规行为;
7.检查交通运输行业企业是否存在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8. 检查农资等农业企业是否存在违反农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检查农资企业是否存在违规生产经营硝酸铵复混肥类产品的行为;
9.检查商场超市和餐饮业企业是否存在违反商务领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二)检查企业相关事项登记和许可情况
检查企业是否依法依规办理相关事项的登记和许可,以及原有登记和许可是否仍合法有效。
(三)检查企业相关信息公示情况
检查企业是否及时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及其公示信息是否真实;督促未公示2018年度报告的企业抓紧年报。
(四)开展“1+X”专项督查
检查属于内资企业的宾馆饭店、商场超市2018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的相关经营行为,通过检查其提供的会计凭证、财务报告以及其他会计科目资料,依职权检查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或党员干部个人是否存在奢侈消费、定点消费、使用公款定期支付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线索。
四、检查人员
按照分级负责、随机选派、检查任务与检查人员合理匹配的原则,县市场监管局随机选派执法人员十四人分七个检查小组与待检企业随机匹配,县人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商务、卫健、烟草专卖局应随机选派本部门执法检查人员会同市场监管局成立联合检查组,集中统一开展检查活动。
五、部门抽查职责
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牵头制定抽查工作实施方案或计划,组织协调做好抽查对象名单抽取、梳理分类、确定具体检查项目、实施检查和情况汇总报送等工作;依职责检查食品(含保健食品)制造业与批发零售、特种设备制造业、餐饮业、广告业等相关企业生产经营行为,检查各类企业公示即时信息和有关登记许可备案事项办理情况,以及对宾馆饭店、商场超市实施“1+X”专项督查;负责对监管职责范围内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相关许可事项和生产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
人社部门负责对监管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企业是否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进行检查。
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对监管职责范围内的交通运输行业企业的相关许可事项和经营服务行为的监督检查。
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对监管职责范围内的农资农业行业企业相关许可事项、经营服务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商务部门负责对监管职责范围内的商场超市、餐饮业企业相关经营服务行为的监督检查。
卫健部门负责对监管职责范围内的医疗卫生行业企业相关许可事项和经营服务行为的监督检查。
烟草专卖部门负责对监管职责范围内的烟草行业等相关企业许可事项和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
六、时间安排
本次涉企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从2019年3月开始至6月2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部署阶段(2019年3月31日前)
加强沟通协调,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抽查对象、内容,精心组织部署,强化力量保障,推动工作开展。
(二)集中实施阶段(2019年4月1日至5月31日)
1.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随机选派检查人员,并进行随机匹配。县市场监管、人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商务、卫健、烟草专卖局等部门将成立全县涉企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2),组织、领导联合抽查工作。同时联合成立检查组,负责对抽查对象实施检查。县人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商务、卫健、烟草专卖局要尽快随机选派本部门执法检查人员,由市场监管部门牵头成立联合检查组,与抽查对象随机匹配,明确检查组的职责任务。
2.依法规范实施检查。县市场监管、人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商务、卫健、烟草专卖局等联合抽查部门要在梳理抽查对象名单的基础上,结合其行业属性和经营特点,依据各自“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确定每一类、每一户企业的具体检查项目、程序、方式、标准及要点等注意事项和工作要求。各检查组要围绕抽查任务,抓住检查前、检查中、检查后等重要环节,认真制定具体检查工作计划,倒计时设计,序时安排,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将每户企业检查任务分解落实到人。认真执行《“双随机”抽查工作指引》和各联合抽查部门有关“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工作程序及要求,依法规范实施检查,做到检查前准备细致充分、检查中工作严谨规范、检查后续处理无缝衔接,保证检查质量和效率,确保100%按时完成。要根据抽查对象不同信用分类状况和工作需要,灵活有效采用书面检查、实地检查等不同方式,对已经各联合抽查部门认定为守信企业的,可实行书面检查;失信企业,一律实行实地检查。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实行边检查边规范,边发现边整改,能当场或先行整改的可先口头责令限期整改,督促企业举一反三,进行全面规范。全县联合抽查实地核查工作要在5月20日前完成。
3.及时录入检查结果并向社会公示。各检查组要按照检查结束之日起20日内公示检查结果的要求,在检查结束后尽快综合形成最终检查结论,由各部门检查人员分别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录入检查结果,并向社会公示。全县检查结果录入和公示工作要于6月10日前完成,确保检查结果公示率达到100%。
(三)后续处理和总结完善阶段(2019年6月1日至6月20日)
各检查组要根据最终检查结论,抓紧做好后续处理工作,除需要立案调查以外的企业后续处理工作,均应于2019年6月10日前完成。各联合抽查部门要认真回顾开展联合抽查工作情况,进一步总结提炼,建立健全涉企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制度、机制和模式,推进涉企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常态化制度化,不断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水平。同时于6月15日前,将联合抽查工作总结材料和抽查工作统计表(详见附件1)分别对口报送市级业务主管部门。
五、工作要求
1.统一认识,提升站位。2019年第一次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是全县各联合抽查部门贯彻落实国务院《意见》、市场监管总局《通知》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具体举措;是市场监管等部门当好先行者、维护者、守护者、保护者、实践者、推动者,推进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的实际行动;是深化“1+X”专项督查,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落实的再出发再行动,对于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打造公平竞争国际一流的连城营商环境,对于促进连城高质量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安定稳定,对于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更好发挥政府市场监管作用具有重要意义。各联合抽查单位要站在促发展、保安全、稳大局的高度,统一思想认识,提升工作站位,以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精神,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开展联合抽查工作。
2.加强领导,完善机制。要积极推动建立完善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市场监管部门总牵头、各联合抽查部门共同参与,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把抽查工作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和促进就业消费、经济发展工作相结合,与加强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和开展保健食品百日整治行动、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结合,与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提升企业年报和信用监管水平相结合,推进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着力增强抽查实效。要多请示汇报,争取更多关心重视支持,提请解决具体困难问题,为抽查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各联合抽查部门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分管领导要直接协调,具体推进落实;牵头内设机构要主动协调实施,搞好工作衔接;各有关业务股室要积极协同,加强本条线业务指导;其他各有关内设机构要按职责做好服务、保障和宣传等相关工作;一线检查组要尽职尽责具体实施检查,确保检查达到预期效果。各地抽查中遇到的疑难业务问题,要及时向对口上级业务部门请示明确。
3.强化后续衔接,认真实施联动。各检查组要做好检查后续事宜处置和相关线索资料移交工作。后续处理中短期内难以整改到位的,在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后及时移交;对发现的企业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或案件线索材料,要根据各部门内设机构职责分工,移交本部门相关业务或办案机构进一步调查处理,做到抽查监管工作无缝对接。已作后续处理的相关资料和需要立案调查的企业相关线索材料等移交工作,以及检查资料立卷归档工作均要在2018年6月20日前完成。各联合抽查部门要把抽查工作与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结合起来,注重检查结果运用,依据检查结果对企业信用状况进行重新分类评价,对失信企业要进行失信联合惩戒,推动“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落实到位;要与大数据分析运用相结合,进一步增强监管的针对性实效性。
4.强化岗前培训,搞好后勤保障。要加强抽查工作业务集中学习培训,组织检查人员认真学习《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检查工作中所需的市场监管、人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商务、卫健、烟草专卖等方面工作法律法规规定和文件精神,以及“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和监管执法业务知识,提高检查人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要加强统筹调度安排,落实人员和车辆等相关执法检查保障,保证检查工作按序时进度实施。参加联合检查组的检查执法人员在检查期间,原则上不再承担本单位原岗位上的工作任务,确保检查人员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完成检查工作。
5.强化宣传报道,确实营造氛围。要畅通信息渠道,强化宣传,及时报送抽查工作进展情况,遇到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向对口上级部门请示汇报。要深入调研,加强指导,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好经验好做法。要加强与广播、电视、报纸和微博、微信、互联网等各种新闻媒体的合作,深入开展宣传报道,大力宣传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的意义作用、动态情况、工作成效和先进经验;发挥新闻舆论监督的作用,公开曝光有关违法失信企业和个人典型案例,形成有力震慑态势,扩大联合抽查工作的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取得企业更多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努力营造良好的执法氛围。
6.强化履职担当,依法文明执法。各检查组执法人员到企业检查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到依法文明执法。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各项要求,自觉遵守工作纪律、保密纪律和群众纪律,不得接受企业宴请,不得接受企业赠送的礼品,不得干预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附件:1.2019年上半年全县涉企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统计表
2.2019年上半年全县涉企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3.连城县2019年上半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企业清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