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征收补偿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现将《连城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征收补偿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3月7日至2023年3月21日,公示期15天。
公示期内,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来信、来电或发送电子邮件向连城县征地与房屋征收总指挥部办公室反馈(通信地址:福建省龙岩市连城县莲峰镇大桥下路48号;邮编:366200;联系电话:0597-3128169;电子邮箱:xtb3128169@163. com )。
附件:《连城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征收补偿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连城县征地与房屋征收总指挥部
2023年3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