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项名称:供养亲属抚恤金申领
2.事项简述:供养亲属抚恤金申领
3.办理材料:
1)《福建省工伤保险待遇申报单》
2)被供养人身份证及户口簿(或有效的近亲属关系证明),被供养人属于养父母、养子女或属近亲属户口簿无法证明的,需提供公证书
3)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被供养人经济状况证明或签署《社会保险经办业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承诺书》
4)未满18周岁的在校学生提供学校就读证明或签署《社会保险经办业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承诺书》;
5)被供养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6)民政部门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有效证明被供养人属于孤寡老人、孤儿
7)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资格确认表
8)工亡职工身份证
9)死亡材料
4.办理方式:行政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中心窗口办理;网上申请、预审,窗口收件受理(收到纸质材料或全部电子资料后才能受理)
5.办理时限:承诺时限:受理后12个工作日法定时限:受理后30个工作日;
6.结果送达: 申请对象窗口领取、邮递办理结果
7.办事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 下午:14:00-17:30,周六上午8:00-11:30。
8.办理机构及地点:连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连城县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服务大厅(福建连城莲峰镇新莲巷96号)
9.咨询查询途径:0597-8922564
10.监督投诉渠道:行政服务中心督查股投诉电话:0597-3322600
县效能办投诉电话:0597-8935110
中国政府网
福建省政府门户网站
市政府门户网站
本级党群网站
兄弟县市区
主办:连城县人民政府 承办:连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