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巩固和深化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成果,根据相关工作安排,龙岩市连城生态环境局现就“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自评估与复核技术服务”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报价。
一、委托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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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服务项目名称 |
服务内容与质量要求 |
项目完成 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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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年度自评估技术服务 |
为持续巩固和深化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成果,每年需完成上一年度的建设情况自评估工作。要求于每年5月底前完成年度自评估工作并提交上一年度建设指标达标情况。 |
2026-2031年(每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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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复核技术服务 |
根据管理规程,需提前准备生态环境部组织的复核(每三年对命名满六年的地区进行复核)。服务内容包括编制全面、规范的复核技术报告,并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撑与咨询,确保顺利通过复核。 |
2030年12月31日前 |
二、报价相关要求
1.报价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应证明文件)。若为“三证合一”或“多证合一”的法人,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资格证明文件: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报价函:填写完整、清晰的报价单(格式自拟),注明各项服务的分项报价及总报价(含税)。报价应为完成全部工作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人工、差旅、资料、评审、税费等一切费用。
4.其他认为需要提供的材料。
5.响应文件应密封包装,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封面注明“连城生态环境局生态文明示范区自评估与复核技术服务项目报价文件”及报价人名称。
三、提交截止时间与方式
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4月2日。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邮寄/递交地址:福建省龙岩市连城县莲峰镇东环北路79号龙岩市连城生态环境局
收件人/联系人:林颖
联系电话:0597-8918530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以采购单位解释为准。
采购单位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项目需求进行调整。
无论成交与否,报价文件均不退还。
龙岩市连城生态环境局
2026年3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