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连城县生命公园建设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来源:连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时间:2024-07-23 09:49

  连城县殡仪馆:

  贵单位呈报《连城县政府投资市政(房建)类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审批申请表》及附件收悉。根据国务院第712号令、国发〔2004〕20号以及闽政办〔2007〕236号文规定,经研究,原则同意建设连城县生命公园建设项目。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连城县生命公园建设项目。(项目编码:2111-350825-04-01-615890) 

  二、建设地点:连城县莲峰镇新兴村、赤岭村和隔川镇新营村,具体以有权部门出具的“一书两证”为准。

  三、建设单位:连城县殡仪馆。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1.公益性公墓(可建公墓38000个);公墓壁葬产品主要为穴位安葬14000个、花坛生态墓12000个、树林生态墓8000个、景观壁葬4000个。2.已建骨灰堂设骨灰寄存架15000个。3.附属工程为:材料工棚、管理房、殡仪综合服务中心、柴油发电机房及变配电房、壁葬、公厕、道路设施、绿化配置等。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估算23716万元;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

  六、请项目业主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2016年第44号令)、《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发改环资规〔2017〕1975号)等有关规定,落实相关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七、同意该项目建设社会稳定风险为低风险可控的评估结论,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妥善处理好施工噪音、土尘影响等工作,促进社会安定稳定。

  八、建设方式:自建方式

  请据此抓紧完善相关手续,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连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1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