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连城县稀土产业园基
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来源:连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时间:2024-08-05 11:34

  连城县庙前工业集中区管委会:

  贵单位呈报《连城县政府投资市政(房建)类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审批申请表》及附件收悉。根据国务院第712号令、国发〔2004〕20号以及闽政办〔2007〕236号文规定,经研究,原则同意建设连城县稀土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连城县稀土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编码:2110-350825-04-01-590714) 

  二、建设地点:连城县庙前工业集中区,具体以有权部门出具的“一书两证”为准。

  三、建设单位:连城县庙前工业集中区管委会。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主要建设标准厂房并且配套建设宿舍楼、办公楼、辅助用房以及建设道路、给排水等配套工程。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估算160117万元;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

  六、请项目业主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2016年第44号令)、《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发改环资规〔2017〕1975号)等有关规定,落实相关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七、同意该项目建设社会稳定风险为低风险可控的评估结论,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妥善处理好施工噪音、土尘影响等工作,促进社会安定稳定。

  八、建设方式:自建方式

  请据此抓紧完善相关手续,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连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0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