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连城县城乡供水一体
化一期工程福地水厂及管网配套工程
项目变更业主批复
福建省水利投资开发集团连城水务有限公司:
贵单位呈报《关于申请变更连城县城乡供水一体化一期工程福地水厂及管网配套工程项目业主的报告》(连水务〔2019〕1号)已收悉。按国发〔2004〕20号、闽政办〔2007〕236号文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连城县城乡供水一体化一期工程福地水厂及管网配套工程项目”于2019年3月29日由我局以连发改审批〔2019〕92号文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业主为连城县水利局。
为缓解项目建设资金压力,县政府积极争取福建省地方专项债支持,并组建福建省水利投资开发集团连城水务有限公司,作为项目业主,具体实施工程的建设。为促进项目加快建设进度,尽早发挥工程效益,现同意项目业主变更为福建省水利投资开发集团连城水务有限公司。其他建设内容不变。
连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7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