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县北团镇人民政府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汇编

时间:2020-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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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城县北团镇人民政府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汇编
(一)财政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众 主动 依申请公开
1 财政预
决算
部门
预算
收支总体情况表:①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②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③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 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20日内 连城县北团镇人民政府 连城县政府网站    
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①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②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③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④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⑤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按“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公开,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应当细化到“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两个项目,并对增减变化情况进行说明。
本部门职责、机构设置情况、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以及政府采购(主要包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和货物、工程、服务采购的预算金额)等情况的说明,并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结合工作进展情况,逐步公开国有资产占用、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情况。
没有数据的表格应当列出空表并说明。
2 财政预
决算
部门
决算
收支总体情况表:①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②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③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 县级财政部门批复后20日内 连城县北团镇人民政府 连城县政府网站    
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①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②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③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④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⑤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按“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公开,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应当细化到“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两个项目,并对增减变化情况(与预算对比)进行说明。
本部门职责、机构设置情况、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以及政府采购(主要包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货物、工程、服务的采购金额,授予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及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的比重)等情况的说明,并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结合工作进展情况,逐步公开国有资产占用、绩效评价结果等情况。
没有数据的表格应当列出空表并说明。
(二)安全生产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众 主动 依申请公开
3 政策文件   可以公开的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政策文件,包括改革方案、专项规划、工作计划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连城县北团镇人民政府 连城县政府网站、公示栏    
4 行政管理 隐患管理 重大隐患排查、挂牌督办及其整改情况,安全生产举报电话等 《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连城县北团镇人民政府 连城县政府网站、公示栏    
(三)救灾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众 主动 依申请公开
5 政策文件   可以公开的与救灾有关的政策文件,包括改革方案、专项规划、工作计划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连城县北团镇人民政府 连城县政府网站、公示栏    
6 工作动态 工作信息 防灾减灾救灾其他相关动态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连城县北团镇人民政府 连城县政府网站、公示栏    
(四)农村危房改造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众 主动 依申请公开
7 申请流程   申请条件与标准、材料清单、办理流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加强和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若干问题的通知》等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连城县北团镇人民政府 连城县政府网站、公示栏    
(五)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众 主动 依申请公开
8 公共服务事项 生态环境污染举报咨询 生态环境举报、咨询方式(电话、地址等) 《环境保护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环境信访办法》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连城县北团镇人民政府 连城县政府网站、公示栏    
(六)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众 主动 依申请公开
9 组织开展群众文化活动   1.机构名称;
2.开放时间;
3.机构地址;
4.联系电话;
5.临时停止活动信息。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文化馆服务标准》(GB T 32939-2016)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连城县北团镇人民政府 连城县政府网站、公示栏    
10 下基层辅导、演出、展览和指导基层群众文化活动   1.活动时间;
2.活动单位;
3.活动地址;
4.联系电话;
5.临时停止活动信息。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文化馆服务标准》(GB T 32939-2016)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连城县北团镇人民政府 连城县政府网站、公示栏    
11 举办各类展览、讲座信息   1.活动时间;
2.活动单位;
3.活动地址;
4.联系电话;
5.临时停止活动信息。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第48号)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连城县北团镇人民政府 连城县政府网站、公示栏    
(七)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众 主动 依申请公开
12 法治宣传教育 法律知识普及服务 1. 法律法规资讯;                       2. 普法动态资讯;                       3. 普法讲师团信息等 《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福建省“七五”普法规划》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连城县北团镇人民政府 连城县政府网站、公示栏、法律服务网    
13 推广法治文化服务 1.辖区内法治文化阵地信息;                   2.法治文化作品、产品 《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福建省“七五”普法规划》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连城县北团镇人民政府 连城县政府网站、公示栏、法律服务网    
14 法律咨询服务 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咨询服务 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法律咨询服务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连城县北团镇人民政府 连城县政府网站、公示栏、法律服务网    
15 公共法律服务平台 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信息  1..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具体地址;2.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号码;  3.中国法span class="error-word em8" data-id="w7">法律服务网址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连城县北团镇人民政府 连城县政府网站、公示栏、法律服务网    
(六)扶贫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众 主动 依申请公开
16 扶贫对象 贫困人口识别 1.识别标准(国定标准、省定标准)
2.识别程序(农户申请、民主评议、公示公告、逐级审核)
3.识别结果(贫困户名单、数量)
《国务院扶贫办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连城县北团镇人民政府 连城县政府网站    
17 贫困人口退出 1.退出计划
2.退出标准(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国定标准、实现“两不愁、三保障”)
3.退出程序(民主评议、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核实、贫困户认可、公示公告、退出销号)
4.退出结果(脱贫名单)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意见》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连城县北团镇人民政府 连城县政府网站    
18 扶贫资金 精准扶贫贷款 1.扶贫小额信贷的贷款对象、用途、额度、期限、利率等情况
2.享受扶贫贴息贷款的企业、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的名称、贷款额度、期限、贴息规模和带贫减贫机制等情况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 每年底前集中公布1次当年情况 连城县北团镇人民政府 连城县政府网站    
19 行业扶贫相关财政资金和东西部扶贫协作财政支援资金使用情况 项目名称、实施地点、资金规模、实施单位、带贫减贫机制、绩效目标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连城县北团镇人民政府 连城县政府网站    
20 扶贫项目 项目库建设 1.申报内容(含项目名称、项目类别、建设性质、实施地点、资金规模和筹资方式、受益对象、绩效目标、群众参与和带贫减贫机制等)
2.申报流程(村申报、乡审核、县审定)
3.申报结果(项目库规模、项目名单)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完善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的指导意见》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连城县北团镇人民政府 连城县政府网站    
(七)涉农补贴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众 主动 依申请公开
21 特色现代农业专项 设施农业 1.政策依据;
2.申请指南:包括补贴对象、补贴范围、补贴标准、申请程序、申请材料、咨询电话、受理单位、办理时限、联系方式等;
3.补贴结果;
4.监督渠道:包括举报电话、地址等。
《福建省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农(2019)19号) 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连城县北团镇人民政府 连城县政府网站    
22 特色现代农业发展资金 新型职业农民(高素质农民)培训 1.政策依据;
2.申请指南:包括补贴对象、补贴范围、补贴标准、申请程序、申请材料、咨询电话、受理单位、办理时限、联系方式等;
3.补贴结果;
4.监督渠道:包括举报电话、地址等。
《“十三五”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发展计划》(农科教发(2017)2号)《关于印发<高素质农民培训规范(试行)>的通知》(农科(教育)函(2019)292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20)9号)《福建省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农(2019)19号) 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连城县北团镇人民政府 连城县政府网站    
(八)就业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众 主动 依申请公开
23 就业信息服务 1.2岗位信息发布 1.招聘单位
2.岗位要求
3.福利待遇
4.招聘流程
5.应聘方式
6.咨询电话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3.《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连城县北团镇人民政府 连城县政府网站    
24 1.4职业培训信息发布 1.培训项目
2.对象范围
3.培训内容
4.培训课时
5.授课地点
6.补贴标准
7.报名材料
8.报名地点(方式)
9.咨询电话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3.《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连城县北团镇人民政府 连城县政府网站    
25 对就业困难人员(含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实施就业援助 公益性岗位补贴申领 1.文件依据
2.政策对象
3.补贴标准
4.申请条件
5.申请材料
6.办理流程
7.办理时限
8.办理地点(方式)
9.办理结果告知方式
10.咨询电话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3.《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连城县北团镇人民政府 连城县政府网站    
(九)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众 主动 依申请公开
26 社会保险登记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1.事项名称
2.事项简述
3.办理材料
4.办理方式
5.办理时限
6.结果送达
7.办事时间
8.办理机构及地点
9.咨询查询途径
10.监督投诉渠道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决定》修正)
3.《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710号)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连城县北团镇人民政府 连城县政府网站    
27 养老保险服务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领 1.事项名称
2.事项简述
3.办理材料
4.办理方式
5.办理时限
6.结果送达
7.办事时间
8.办理机构及地点
9.咨询查询途径
11.监督投诉渠道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决定》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1951年2月26,《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发布,自1951年02月26日起施行法律法规;1953年1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经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修正)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连城县北团镇人民政府 连城县政府网站    
28 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 1.事项名称
2.事项简述
3.办理材料
4.办理方式
5.办理时限
6.结果送达
7.办事时间
8.办理机构及地点
9.咨询查询途径
12.监督投诉渠道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决定》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1951年2月26,《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发布,自1951年02月26日起施行法律法规;1953年1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经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修正)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连城县北团镇人民政府 连城县政府网站    
(十)社会救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众 主动 依申请公开
29 最低生活保障 政策法规文件 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45号)                     《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民发〔2012〕220号)
2.各地配套政策法规文件
信息公开规定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连城县北团镇人民政府 连城县政府网站、公示栏    
30 办事指南 1.办理事项
2.办理条件
3.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4.申请材料
5.办理流程
6.办理时间、地点
7.联系方式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45号) 、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连城县北团镇人民政府 连城县政府网站、公示栏    
31 审核审批信息
1.初审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                   2.低保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45号) 、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示7个工作日 连城县北团镇人民政府 连城县政府网站、公示栏    
32 特困人员
救助供养
政策法规文件 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14号)                     
2.民政部关于印发《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民发〔2016〕178号)
3.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的通知(民发〔2016〕115号)
4.各地配套政策法规文件
信息公开规定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连城县北团镇人民政府 连城县政府网站、公示栏    
33 办事指南 1.办理事项
2.办理条件
3.救助供养标准         
4.申请材料
5.办理流程
6.办理时间、地点
7.联系方式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14号)、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连城县北团镇人民政府 连城县政府网站、公示栏    
34 审核审批信息 1.初审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
2.终止供养名单                            3.特困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14号)、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示7个工作日 连城县北团镇人民政府 连城县政府网站、公示栏    
35 临时救助 政策法规文件 1.《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国发〔2014〕47号)                     
2.《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意见》(民发〔2018〕23号)
3.各地配套政策法规文件
信息公开规定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连城县北团镇人民政府 连城县政府网站、公示栏    
36 办事指南 1.办理事项
2.办理条件
3.救助标准         
4.申请材料
5.办理流程
6.办理时间、地点
7.联系方式 
《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国发〔2014〕47号) 、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连城县北团镇人民政府 连城县政府网站、公示栏    
37 审核审批信息 1.支出型临时救助对象名单
2.救助金额
3.救助事由 
《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国发〔2014〕47号) 、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连城县北团镇人民政府 连城县政府网站、公示栏    
(十一)养老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众 主动 依申请公开
38 养老服务业务办理 老年人补贴 1.老年人补贴名称(高龄津贴、养老服务补贴、护理补贴等)
2.各项老年人补贴依据
3.各项老年人补贴对象
4.各项老年人补贴内容和标准
5.各项老年人补贴方式
6.补贴申请材料清单及格式
7.办理流程
8.办理部门
9.办理时限
10.办理时间、地点
11.咨询电话
信息公开规定 制定或获取补贴政策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连城县北团镇人民政府 连城县政府网站、公示栏    
39 养老服务行业管理信息 老年人补贴申领和发放信息 1.本行政区域各项老年人补贴申领数量
2.本行政区域各项老年人补贴申领审核通过数量
3.本行政区域各项老年人补贴申领审核通过名单
4.本行政区域各项老年人补贴发放总金额
1.《财政部 民政部 全国老龄办关于建立健全经济困难的高龄 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的通知》(财社〔2014〕113号)
2.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3.信息公开规定
每20个工作日更新 连城县北团镇人民政府 连城县政府网站、公示栏    
(十二)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众 主动 依申请公开
40 招生管理 招生计划 各校本年度招生计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连城县北团镇人民政府 连城县政府网站、公示栏    
(十三)卫生健康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众 主动 依申请公开
40 行政给付类事项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1.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2.申请材料
3.受理范围及条件
4.办理流程
5.咨询投诉渠道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1号 2015年12月27日修正)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国发﹝2012﹞29号)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开展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意见》(国办发〔2004〕21号)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关于调整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标准的通知》(财教〔2011〕623号)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管理规范的通知》(人口厅发〔2006〕122号)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连城县北团镇人民政府 连城县政府网站、公示栏    
41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 1.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2.申请材料
3.受理范围及条件
4.办理流程
5.咨询投诉渠道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1号 2015年12月27日修正)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全国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制度试点方案的通知》(国人口发〔2007〕78号)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连城县北团镇人民政府 连城县政府网站、公示栏    
42 生育登记服务   1.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2.办事指南,包括:适用范围、办理依据、办理条件、申办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结果送达、咨询方式、监督投诉渠道、办理地址和时间、办理进程、结果查询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做好生育登记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卫办指导发〔2016〕20号)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连城县北团镇人民政府 连城县政府网站、公示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