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彩霞、俞运东、王金凤、赖小铭、江艳代表:
《关于在全县域内餐饮行业统一实行明码标价》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对建议内容的认同
您指出的当前部分餐饮经营者存在的“不明码标价、标价不规范、价外加价、时令价模糊”等问题,切中了我县餐饮市场价格监管的痛点,客观反映了我县在营造优质旅游消费环境方面存在的短板。这些价格乱象不仅直接引发消费纠纷,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更严重影响了我县“诚信、文明、友善”的整体旅游形象和营商环境。
人大代表对此高度关注并提出建设性建议,充分体现了对民生福祉和市场秩序的关切,也为我局进一步加强餐饮行业价格监管指明了方向。对此,我局完全赞同并衷心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二、已开展的工作及成效
近年来,我局始终将餐饮行业价格监管作为重点工作常抓不懈,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1.强化宣传引导,压实主体责任。通过举办培训班、发放提醒告诫函、上门行政指导等形式,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督促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自觉做到依法标价、诚信经营。
2.开展专项整治,规范经营行为。结合节假日旅游旺季和重要活动节点,常态化开展餐饮行业价格专项检查。重点查处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收取未标明的费用、虚假打折、低标高结等违法行为。近一年来,共检查餐饮服务单位260家次,责令改正19家,立案查处价格违法案件12起,有效震慑了违法者。
3.畅通投诉渠道,化解消费纠纷。依托12315热线及平台,对涉及餐饮价格的投诉举报做到快接、快查、快处,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针对您提出的“在全县域内范围餐饮行业统一实行明码标价”的建议,我局将在现有工作基础上,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全面规范餐饮行业价格行为:
(一)全面推行“阳光菜单”,实现明码标价全覆盖
统一规范格式。研究制定符合我县实际的餐饮行业明码标价规定及示范文本,明确要求在菜单、价目表或店内显著位置,真实、准确、清晰、醒目地标示菜品名称、计价单位、主投料重量/规格、价格等内容。
严管“时令菜”“海鲜类”。针对“时令价”“时价”等模糊标价问题,强制要求经营者必须标明具体的单价计算方式(如“按份”或“按斤”)及当日/当时的具体价格,杜绝“阴阳菜单”。推广“一菜一签”:鼓励大型餐饮单位和旅游景区周边餐饮店推行“一菜一签”式标价,让消费者点餐时一目了然。
(二)聚焦重点领域,实施精准监管
紧盯旅游景区。将5A级旅游景区、培田古民居及周边餐饮单位作为监管重中之重,开展“拉网式”排查,确保景区内所有餐饮店100%明码标价。
紧盯特色街区。对四角井文化街区、美食城、夜市、农家乐等消费集中区域,开展集中整治,规范小餐饮、小食杂店的价格标示行为。
(三)加大执法力度,严惩违法行为
建立价格巡查长效机制,不定期开展“回头看”检查。对经提醒告诫仍不整改、屡查屡犯、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经营者,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罚,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实施信用惩戒,形成“查处一案、警示一片”的效果。
(四)强化社会共治,提升服务温度
发挥行业协会作用。联合县餐饮美食行业协会,发出诚信经营倡议,制定行业自律公约,引导会员单位带头执行明码标价规定。
建立监督员队伍。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及热心市民担任价格监督员,构建全方位的社会监督网络。
加强宣传曝光。通过媒体定期发布消费提示,曝光典型价格违法案例,提高消费者的防范意识和维权能力,倒逼经营者守法经营。
规范餐饮行业明码标价,是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旅游形象的基础工程。我局将以此次人大代表建议办理为契机,履职尽责,久久为功,坚决遏制价格乱象,全力打造“明白消费、放心消费”的餐饮市场环境,为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市场监管力量。
感谢你们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连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