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连城县卫生健康局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连城县卫生健康局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修订)预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医疗卫生单位结合各自实际,细化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确保防控措施贯彻落实到位。
连城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9月23日
连城县卫生健康局应对
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新冠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依照最新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龙岩市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综合组关于印发龙岩市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方案(2021版)的通知》(岩新冠肺炎防指综[2021]68号)《福建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第4版)的通知》《龙岩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印发龙岩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第4版)的通知》和《连城县新型冠状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连城县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福建省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方案》等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常态化疫情防控与应急处置相结合,进一步巩固当前县内疫情防控持续向好的形势,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对本地防控漏洞再排查、对防控重点再加固、对防控要求再落实。以问题为导向,抓紧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切实做好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各项准备,力争不发生本土病例,及时发现和有效处置输入病例和散发病例,严防聚集性疫情,不断巩固和发展我县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二、工作措施
(一)健全完善指挥体系。坚持常态化疫情防控与应急处置相结合,进一步健全完善疫情防控指挥体系。
1.坚持防控指挥体系不变。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抓紧完善与疫情防控形势相适应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监测预警、风险防范、防控救治等方面的工作,针对疫情不同风险等级和响应级别,提出应对处置意见和方案,做到指令清晰、系统有序、条块畅达、执行有力。
2.成立防控领导小组。局机关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防控领导小组,各医疗卫生单位要相应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医疗机构负责人担任组长,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合理调整充实防控队伍,保持防控力量,做到防控思想不松、力度不减、队伍不散,督促指导各行业、各医疗卫生单位落实落细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推进常态化防控机制有效运转。
(二)强化监测预警报告。各医疗机构要规范设置发热门诊,发热门诊要设置“三区两通道”和相对宽敞的空间,原则上能够满足患者挂号、收费、化验、影像检查、医疗处置、取药在该区域独立完成,规范院感、诊疗布局,完善就诊管理。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要落实查验健康码,加强患者流行病学史询问,做好规范诊断排查。继续巩固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的常规监测,大力推进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与医疗机构相关诊疗、实验室检测信息系统对接,实现新冠肺炎相关病例的核实与报告、实时预警。
(三)强化核酸检测。各医疗卫生单位要落实全人群核酸检测工作,落实属地责任。认真做好重点人群落实“应检尽检”“愿检尽检”核酸检测工作。
1.落实8类重点人群“应检尽检”。对“密切接触者,境外入莲人员,发热门诊患者,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监所工作人员、社会福利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学校教职员工,公共场所服务人员,口岸检疫和边防检查人员”8类重点人群要做到“应检尽检”,并根据不同情况定期检测。
2.强化冷链食品核酸检测。各医疗单位结合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供从事冷链人员名单,每周三落实从事冷链工作人员核酸检测工作。
3.强化经营场所外环境核酸检测。县疾控中心定期对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外环境(含食品)进行抽检,对监测检测落实情况进行效果评估,并加强专业指导。
(四)加强高风险人群管理。加强对境外和高中风险地区入莲返莲人员排查、核实、管控,严防疫情输入。
1.加强入境人员管控。实施境外人员从“国门”到“家门”的全程闭环管理。严格执行境外入莲人员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X+7+7天等防控措施,解除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境外返莲人员,落实省内“点对点” 接回、社区(村)登记、“7+7”后续医学观察(即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医学观察)。对不具备居家健康管理条件的,必须落实集中医学隔离观察。居家健康管理的, 居家隔离期间必须单人单间、戴口罩和严格落实7天内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不参加聚集和聚会等聚集性活动,外出必须经过挂村领导审批,审批同意后才可外出,且外出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并做好个人自我健康监测,若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不适症状者,要主动报告至村(社区),第一时间到县级以上定点医院就诊。对不具备居家健康管理条件的,必须落实集中医学隔离观察确保落实“四早”要求。
2.加强高中风险地区入莲返莲人员管控。对中高风险地区入莲返莲人员严格实施集中医学观察14天,要做好中高风险地区入莲返莲人员隔离期间核酸检测,分别在观察第1、3、7、9、14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阴性,方可解除医学隔离观察。
3.自中高风险地区近邻低风险地区的入(返)莲人员。一律实施 14 天居家健康监测,并在观察 第 1、3、7、14天各进行 1次核酸检测,第 14天由市、县级疾控中心落实“双采双检”,检测结果无异常者,方可解除居家健康监测。
(五)做好应对疫情准备。各医疗卫生单位按照“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的原则,全力做好医疗救治等工作。立足秋冬疫情防控需求,配合做好核酸检测、专业队伍、备用医院、隔离场所、医疗物资等各项准备,做到秋冬季疫情防控人员到位、设备到位、设施到位、物资到位、能力到位,做到有备无患。
1.提升核酸采样、检测能力
(1)场所准备。各医疗卫生单位科学预设核酸采样点,合理安排采样流程,做好预案,避免大规模采样时造成人员聚集。
(2)队伍准备。根据当地核酸检测需求等实际情况,充实核酸采样、检测等力量,综合秋冬季可能出现的疫情情况,做好相关专业人员储备。各医疗单位按县防控指挥部要求建立核酸采样应急队伍,目前全县已经储备219支应急采样队。
(3)能力准备。在坚持“应检尽检”的基础上,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及时对疫情可能波及的人群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对其他人群落实“愿检尽检”要求。进行大规模人群检测时,按全县人口测算,可按5至10份标本混检,要具备2天内实现辖区常住人口全员核酸检测能力。同时,按照计划开展3轮全员核酸检测用量做好核酸检测试剂储备。县总医院、疾控中心要加强核酸检测机构监管,优化检测流程和操作规则,加强生物安全管理和质量控制,提高检测质量和效率,样本实验室检测结果应当在12小时内反馈。
2.医疗救治准备
加强定点医院和后备医院改造。县总医院为定点医院,指定县妇幼院作为后备收治医院,收治床位要按照本医疗机构总床位数的10%进行准备。定点医院和后备定点医院的收治床位病区按照呼吸道感染性疾病防控要求落实病房“三区两通道”改造,做好隔离病区准备,可遵循平战结合原则建设医疗机构外挂式清洁区、潜在污染区和“两通道”;同时加强供氧、通风、供暖、污水污物处理等设施改造,使之符合秋冬季传染病诊疗要求,加强物资和设备配备,确保满足满负荷收治患者相关要求。
3.流行病学调查和消杀准备
(1)组建专业流调队伍。依托县疾控中心成立县级疫情防控专家队伍,专业涵盖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环境消杀、社区防控和心理干预等,每队由10-15人组成,作为秋冬季疫情防控应急准备力量。县疾控中心要统筹各乡(镇)公共卫生人员,建立不少于30人的专业流行病学调查队伍,要对辖区流调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人才储备库,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并配备必要的物资装备和交通工具。
(2)建立乡村三级流调协查制度。要按照以专业人员为主、其他人员为辅的原则,组织疾控、村(社区)等基层工作人员建立流行病学调查行动小组,必要时公安部门要派员协助配合。按每个乡(镇)至少1个小组、每组不少于3人的标准准备,按照每村(社区)3-5人规模储备流调协查员,建立人员名册、联系电话。一旦需要流调协查员参与,保证随时可以加入。
4.医疗物资储备。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本单位医用物资的储备,县级医疗机构要配齐急救、抢救、重症救治、监护、检测等仪器设备,做好医用耗材、药品、康复者恢复期血浆、防护装备、消毒用品等储备工作,建立物资储备清单,实行物资设备动态储备,确保物资药品储备量至少满足医疗机构满负荷运转30天需求。县疾控中心重点做好医用防护物资、实验室检测试剂、消杀器械和药品等物资储备,至少满足既往疫情高峰期10天满负荷运转需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提前做好既往疫情高峰期10天用量的防护物资、医疗设备、医用耗材药品、消杀产品等物资储备。
5.开展培训工作。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全员“大培训”,做到全覆盖。疾控中心等部门要制定流行病学调查人员及实验室检测人员梯队管理方案,要加强疾控机构业务培训工作,按照分级培训的原则,重点加强疾控人员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和应急处置等业务培训,特别关注边远乡(镇)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县疾控中心要做好全县疾控大培训的业务指导工作。
(六)强化秋冬季传染病防控。秋冬季是秋泻、流行流感、登革热、手足口病、诺如病毒感染性腹泻等传染病高发季节,也是台风等自然灾害频发的季节,各医疗卫生机构要统筹做好秋冬季传染病、台风等灾后防疫工作。
(七)严格落实疫情处置。发生本地病例时以实施分区分级精准防控为抓手,依法依规、科学划定防控区域直至最小单元,采取针对性、差异化精准管控措施。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时,范围要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延伸到与密切接触者的接触人员,做到不留死角、不漏一人,加强对患者活动区域的监测和相关人员健康随访,及时发现聚集性疫情苗头,快速处置,严防发生家庭和村(社区)聚集性感染。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物资保障。完善医疗物资战略储备机制和滚动轮替制度,按照既往疫情高峰期 30 天使用量进行储备。要做好大规模核酸检测、流调、医疗救治等所需的各类医疗物资储备与供应,加强检查核实,确保储备充足,有效规范及时更换过期物资。
(二)加强物资保障提升核酸检测能力。要加强核酸检测能力和组织工作保障,对核酸检测能力进行再摸底再提升,力争在 2 天之内完成全县域全员核酸检测的目标,统筹各医疗卫生机构、第三方机构的检测力量,迅速补充人员、物资设备的缺口,提前制定组织工作预案。
(三)加强核酸检测质量控制。做好核酸检测试剂质量评估,确保检测结果准确,防止出现假阴性、假阳性。严格生物安全实验室管理,严防出现污染、泄露事件。疾控中心要提升实验室复核检验能力,指导。组建专业采样队伍,推进采样环节和流程标准化、信息化,提高检测效率和质量。
连城县卫生健康局
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龙岩市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综合组关于印发龙岩市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方案(2021版)的通知》(岩新冠肺炎防指综[2021]68号)《福建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第4版)的通知》《龙岩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印发龙岩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第4版)的通知》和《连城县新型冠状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连城县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福建省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方案》精神,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前提下,通过构建不同情景下的防控策略和应对措施,根据连城县联防联控机制部署要求,切实压实“四方”责任,落实“四早”措施,科学精准做好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作为头等重要的大事,不忘为民初心,牢记健康使命,不惜一切代价抢救生命、救治患者,把宗旨意识转化成为民行动,在疫情面前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二)统一领导,联防联控。在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和省、市、县的部署,加强部门协同,在前期联防联控的基础上进一步总结经验,加强交流,强化区域联动、部门联动和分级联动,利用区域资源解决点上资源不足的问题,优化联动抗疫方案,有效提升抗疫作战能力,密切协作,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应急工作。
(三)预防为主,群防群控。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基础上,针对秋冬季防控特点,进一步宣传普及新冠肺炎防治知识,结合“治未病”理念,持续强化公众自我防护意识,提高防病能力。发挥群防群控的优势,稳防稳控,扎实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增强防控成效,在巩固防控成果的同时,有效做到“外防输入、内防反弹”。
(四)分级分类,精准施策。在前期防控工作的基础上,突出重点、统筹兼顾,进一步压紧压实“四方责任”,实施网格化管理,分级分类做好应急响应准备,按照精准施策的要求,实施高、中、低风险差异化的防控策略。
(五)依法科学,有序防控。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预案,有序规范开展新冠肺炎疫情监测报告、疫情控制、病例救治和信息管理等工作。加强经验总结,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坚持中西医结合、中西药并用,运用先进科学技术,提高防控水平,巩固防控成果,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有序做好防控工作,有效防止疫情输入、扩散和输出。
二、编制依据和适用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国际卫生条例(2005)》《国家新冠肺炎疫情控制应急预案(试行)》《国家卫生健康委基层司关于进一步做好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和《福建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福建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福建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福建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等编制。
本预案适用全县医疗卫生机构做好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的防控和应急准备,以及疫情发生后的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治等工作。
三、组织机构
按照《连城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等规定的要求,在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协调下,做好全县医疗卫生单位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范和应对工作。
四、疫情防控风险
(一)境外输入风险加大。国际疫情形势依然严峻,若国内口岸逐步开放,调整或放松出入境人员管制及入境人员隔离检疫等措施,传染源输入我县的风险必将随之增加。
(二)境内始终存在快速传播条件。新冠病毒具有传染性强和传播隐蔽等特点。在全面复工复产复学后,在人群接触机会增加的情况下,隐匿传染源可能持续存在,难以清除。由于我县人群自然感染率低,警惕意识不强,普遍易感,始终存在由潜在的传染源导致新冠病毒快速传播的风险。
(三)新冠病毒的变异,将增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复杂性和防控难度。由于新冠病毒的变异,当前的“德尔塔”毒珠病毒传播力强,更加适应人体,复制快、体内载体高、病人转阴速度慢、治疗时间长、容易出现重症,部分新冠肺炎病例可能难以得到及时发现和管理,将加剧新冠病毒传播风险。因此,必须用更严、更快、更全面的防控措施,来阻止传播。若不及时做好防控工作和应对准备,将可能发生医疗服务系统负荷过载甚至崩溃的情况,将导致各类患者病死率上升。
五、不同情景构建及防控策略
基于国内外新冠肺炎流行形势,以及防控策略与措施调整的可能性,我县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可能出现四种情景。
情形1:国内出现病例,本省未出现
1.按照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部署,成立防治专家组,及时分析疫情形势,研判风险。
2.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诊疗方案和防控方案等,不断更新完善我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相关技术方案与工作流程。
3.在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下,全县医疗卫生机构强化预检分诊、发热门诊工作,组织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防控、转运、个人防护、院感控制等技术培训,提高一线医务人员病例发现、排查、报告能力。
4.指定定点医院。连城县医院为我县定点医院,要加强各项能力建设,完善诊疗、转运、院感、临床检验、个人防护等技术流程和制度,做好技术准备,提高防范与应对能力。
5.加强实验室能力建设。按照实验室检测与生物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县医院、县疾控中心要做好开展核酸、病原检测技术,实验室应急初筛和相关检测的培训工作。
6.做好应急物资和技术储备等准备工作。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监测、现场调查处置、病例转运、临床诊断救治、实验室检测技术准备工作,做好检验试剂、消毒药械和防护物资等储备。
7.开展督导。县卫生监督所要加强对各医疗卫生机构(定点收治医院)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范和应对准备工作督导检查,促进各单位落实有关防范和应对准备工作。
8.加强监测、风险评估、预警工作。组织疾控机构、定点医院等有关专家,做好应对能力现状与可能存在风险的评估,提出加强防范与应对能力的建议。
情形2:本省或本市出现输入性病例
在落实好情形1措施的基础上,落实以下措施:
1.按照《福建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应急预案》和《龙岩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要求,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Ⅱ级应急响应,发布预警信息,依授权发布疫情信息。
2.严格病例隔离管理,加强院感控制。依照有关方案,定点医院加强技术力量,严格做好病例隔离治疗,加强救治病房、器械消毒和医疗废物管理,防止疫情扩散,严防院内感染事件发生。
3.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根据需要,市、县两级疾控机构联合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查找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的感染来源、暴露史、接触史等流行病学相关信息,做好密切接触者的排查,防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蔓延和传播,同时,调查人员要严格按防护要求做好个人防护。
4.做好标本采集与病原检测工作。定点医院要严格按《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实验室生物安全指南的通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在重大突发传染病防控工作中加强生物样本资源及相关科研活动管理物通知》等相关生物安全规定,开展病例生物标本采集、运输、处置、使用等活动。
5.开展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县疾控机构指导有关机构做好密切接触者隔离医学观察与信息报告工作,对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实施集中隔离。
6.做好信息报告与管理,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信息报告管理制度,及时收集职责范围内有关信息,并做好相关信息报告工作。
7.风险沟通与宣传教育。在省、市卫健委或县人民政府授权下发布预警信息,及时通过有关媒体向公众发出健康风险提示,提高公众卫生意识和个人防护意识,减少疫情传播风险,避免出现社会恐慌。
情形3:本省或本市出现输入病例引起的有限续发病例
在落实好情形2措施的基础上,落实以下措施:
1.强化聚集性病例感染来源和传播方式调查,完善相关信息。
2.根据需要扩大应急监测范围,及时发现社区感染个案,减少社区病例,延缓社区传播。
3.重点加强人群密集场所的聚集性肺炎病例监测,防止出现聚集性病例和暴发疫情。
情形4:社区出现持续传播蔓延
在落实好情形3措施的基础上,落实以下措施:
1.对有流行病学关联的病例及时调查和密切接触者的追踪管理,主动搜索,力争早发现,早调查,早处置,控制疫情的强度。
2.加强和充实定点医院的医疗救治能力,统一调配医疗资源,实行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降低重症率和病死率。加强对参与救治的医务人员的健康管理,做好个人防护。
3.根据疫情严重程度,必要时,提请政府实行交通检疫等措施或区域封锁,以限制疫情的传播蔓延。
六、应急响应的级别调整或终止
根据疫情进展与防控需要,在省、市卫健委的指导下,组织县级专家组评估,向县政府提出启动终止重大响应级别建议,并据此调整或终止响应。
七、预案制定与修订、解释和实施时间
各医疗卫生机构应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和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医疗卫生单位制定的应急处置预案报县卫健局备案。
本预案将根据国家和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有关方案的调整,适时进行修订和补充。
本预案由连城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