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服务支持疫情防控和实体经济稳定发展的八条措施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各直属机构,县属国有企业:
现将《连城县金融服务支持疫情防控和实体经济稳定发展的八条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连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连城县金融服务支持疫情防控和实体经济稳定发展的八条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要求,进一步提升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支持企业积极应对疫情影响金融服务工作质效,促进全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现就金融服务支持疫情防控和实体经济稳定发展制定政策措施如下:
一、加大金融纾困政策接续
对因疫情影响存在还款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银行机构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要灵活采取展期、借新还旧、变更授信品种、调整还款方式等形式,做好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到期的接续转换工作,提升企业融资便利度。鼓励银行机构对受疫情影响的小微主体还款给予适当宽限期,不纳入违约客户名单,不进行分类下调。(责任单位:人行连城县支行、连城银保监监管组,县财政局)
二、建立健全融资指导机制
从各金融机构抽调业务骨干,成立融资指导专班,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及时将行业主管部门提供的疫情防控物资保供企业和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的企业融资需求推送给金融机构。加强对企业项目贷款情况进行持续跟踪,抓住时间节点、关键环节,确保贷款资金及时到位;实施例会制度,定期通报项目对接进度、介绍金融产品及解读金融政策,为银企搭建有效对接平台。组织开展金融辅导专项攻坚行动,将受影响的小微企业纳入融资辅导,最大限度满足企业合理融资诉求。(责任单位:县财政局,人行连城县支行、连城银保监监管组)
三、加大绿色金融创新力度
深化“一县一品·贷动闽生”—“‘碳’求金融”专项行动,创新推出“莲碳贷”系列信贷产品,打造“莲碳贷”信贷品牌。建立绿色发展项目库和绿色金融产品库两张“清单”,引导各金融机构对符合低碳环保、节能减排、污水处理、清洁能源等行业的个人或法人发放专属信贷产品,重点扶持有地方特色的地瓜干、兰花、白鹜鸭等绿色产业和新能源、节能新材料等低碳工业。(责任单位:人行连城县支行、连城银保监监管组)
四、落实货币政策支持工具
运用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对地方法人机构发放的普惠小微贷款,由人行按贷款余额增量的1%提供资金奖励;将普惠小微信用贷款纳入支农支小再贷款支持计划管理,积极争取支农再贷款额度,进一步支持地方法人银行发放低利率涉农贷款;实施碳减排支持工具,向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提供低成本资金,支持金融机构为具有显著碳减排效应的项目提供优惠利率贷款,促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目标。(责任单位:人行连城县支行)
五、持续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统筹推进中小微企业纾困增产增效专项贷款审批发放工作,督促相关审批部门做到“应审尽审”、银行做到“应贷尽贷”,进一步提升贷款办理时效性;做好科技创新再贷款发放工作,引导辖内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企业的支持力度,撬动社会资本促进科技创新;持续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引导贷款利率稳中有降,鼓励金融机构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减免金融服务手续费,持续让利实体经济;持续加大“金服云”、e龙岩普惠金融服务平台等融资平台的宣传和运用,提高政银企线上线下对接的深度和广度。(责任单位:县财政局,人行连城县支行、连城银保监监管组)
六、保障企业稳定发展生产
持续推进无还本续贷业务办理,建立金融服务“绿色通道”,保障金融服务顺畅,对符合办理延期还本贷款的企业做到“应延尽延”,引导辖内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适度增加企业中长期贷款占比,延长贷款期限,提高续贷率,减轻企业资金周转压力。引导各金融机构向上争取更多信贷资源倾斜,用好用足各类金融资源,全力支持企业脱困发展。(责任单位:连城银保监监管组、人行连城县支行)
七、优化政府性融资担保服务
加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与银行的全面合作,降低或取消与疫情防控相关的医药、医疗器械、医疗机构、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等行业的融资担保项目的反担保要求,并适当降低担保费率。为因直接参与疫情防控工作而导致暂时欠缺还款能力的中小微企业履行代偿义务,并视疫情影响情况适当延长追偿时限,符合核销条件的,按规定核销代偿损失。(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八、强化特色金融信贷产品创新
鼓励金融机构推出有针对性的特色信贷产品,加大纯信用贷款产品创新力度。如工行的“国担快贷”、农行的“微捷贷、纳税E贷、智动贷”、中行的“中银企E贷”、建行的“商户云贷”、农信社的“银税贷”、邮储银行的“小额速贷、村村贷”、泉州银行的“商品房抵押快贷”、村镇银行的“乡村振兴美食贷”等,引导金融机构加大特色金融信贷产品的推广落实力度,在授信、期限、利率、担保方式等方面进行差异化创新,满足不同行业企业和群体的资金需求。(责任单位:人行连城县支行、连城银保监监管组)
本文件有效期至2023年6月30日,由人行连城县支行、连城银保监监管组和县财政局负责解释。
- 关于《连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城县金融服务支持疫情防控和实体经济稳定发展的八条措施的通知》的解读 [2022-07-11]
- 图解《连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城县金融服务支持疫情防控和实体经济稳定发展的八条措施的通知》 [2022-07-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