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支持内容
2024年度连城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将围绕四大项目类型,按照项目先建后补、建好运营6个月的标准组织申报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资金。
1.县域商业网点。支持建设改造乡镇商贸中心、集贸市场,力争到2025年覆盖每个乡镇,新建项目最高支持200万元,改造项目最高支持120万元。
2.县域物流网络。支持县域邮政、快递企业整合资源,发展共同配送,建设改造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和乡镇快递物流站点,包括购买改造仓储、分拣、包装、装卸、运输、配送等设施设备,项目最高支持500万元。
3.县域流通网络。支持商贸流通企业建设改造用于提供县域内线上下单、线下配送服务的前置仓等设施设备,每个项目最高支持200万元。
4.县域产业发展。支持商贸流通、电商企业建设改造分拣、预冷、初加工等农产品商品化处理设施,此类项目资金需市级统筹安排。
二、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申报条件
1.项目主体企业财务管理规范、信誉及财务状况良好;
2.项目主体企业近五年内无不良记录或违法违规事项,没有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申报项目符合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支持方向;
4.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请,且不得与其他中央财政资金重复奖补。
三、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遴选办法
1.公开征集
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守信原则,通过公开遴选确定项目。
2.项目初审
申报单位向县商务局申报县域商业建设项目,由县商务局初审后会同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对申报项目实地察看,筛选出符合条件的项目。
3.项目公示
对初审筛选出符合条件的项目,经县商务局党组研究同意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项目报送
公示无异议后,县商务、财政、乡村振兴局联合行文报送市商务局,由市商务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复核,并确定拟支持项目。
四、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验收办法
项目验收严格按照《龙岩市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执行。
1.对已达到建设要求的项目,由县商务局组织财政、乡村振兴、第三方审计机构组成验收组,对项目进行验收。
2.对尚未完全达到建设要求的项目,由项目责任单位督促项目责任主体加强建设力度,可适当延期验收。
3.对明显达不到建设要求的项目,由项目责任单位督促项目责任主体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或无整改的项目,取消其补助资格。
4.年度项目全部验收完成后,县商务局向龙岩市商务局、财政局、乡村振兴局提交县域商业项目验收报告,由龙岩市商务局牵头适时开展抽查验收。
连城县商务局
2024年7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