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应在什么时候完成取水许可证办理手续?
来源:连城县水利局 时间:2026-07-20 09:52

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需要办理取水许可证,取水申请经审批机关批准,申请人方可兴建取水工程或者设施。取水申请批准后3年内,取水工程或者设施未开工建设,或者需由国家审批、核准的建设项目未取得国家审批、核准的,取水申请批准文件自行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