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4-05-09 16:22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全省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突出问题通报制度的通知》《连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突出问题通报制度的通知要求,县数字建设中心组织开展2024年第一季度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工作,对县政府网站和23个部门专栏、17个乡镇专栏、11个政务新媒体开展全面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存在问题

(一)政府网站内容发布存在表述性错误49处、个人敏感信息未脱敏5处。其中县住建局、莲峰镇和人社局等单位较多错误,“双随机、一公开”表述成“双随机一公开”“‘八五’普法”表述成“‘八五普法’”;将“老干部局”表述成“老干局”;将“挪作他用”表述成“挪作它用”等表述性错误。

(二)个别新媒体信息发布内容存在表述性错误6。其中“曲溪乡人民政府”和“连城公安”等公众号较多错误,如将“国家税务总局”表述成“国家税务局”;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表述成“预防未成年犯罪法”;将“检察院”表述成“检查院”表述性错误

(三)规范性文件解读形式较为单一。仅限于文字解读,未运用图片图表、音频视频、H5动画、卡通动漫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展现形式多方位解读,解读文件与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如,一季度县自然资源局、发改局、龙岩市连城生态环境局等单位起草的规范性文件,均只有文字解读。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压实主体责任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主管和主办责任,加强信息发布及时性、规范性、准确性等基础问题的日常巡检,形成日常巡检、问题追踪和督促整改的有效工作闭环。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强化日常监督管理,积极运用技术手段,结合人工检查提升监督管理实效,及时更新栏目内容,避免出现错别字、表述不规范等问题。

(二)丰富解读形式。要高度重视规范性文件解读工作,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在文字解读材料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图片、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形式,方便公众理解,增强政策解读的可及性、可读性、实效性。对专业性较强的政策性文件,应当注重发挥专家学者作用,提升解读的科学性、权威性。

(三)加强问题整改。要认真执行上级关于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对本单位保障的政府网站栏目主办的政务新媒体进行全面核查,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立即整改。对反馈的问题及时做好整改,原则上当天完成整改。

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通报问题,举一反三,采取有效措施抓好整改,被通报单位2024517日前将整改情况书面报送县政府办公室(联系人:朱以忱,电话:3320820,传真:3320821,邮箱:lc_szb@ly.fj.cn)。

 

 

连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57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