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6117-0100-2025-00008
  • 备注/文号:连交〔2025〕29号
  • 发布机构:连城县交通运输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5-22
  • 内容概述: 连城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连城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质量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连城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连城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质量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5-05-22 17:45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

根据《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质量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闽交建函〔2025〕49号)等文件要求,制定《连城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质量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抓好落实。

 

连城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5月22日


连城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质量管理

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推动我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高质量发展,根据《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质量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闽交建函〔2025〕49号)《龙岩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龙岩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质量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龙交建〔2025〕42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程质量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及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部署,按照部、省、市有关工作要求,着力抓好工程建设和招投标领域系统整治,紧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质量管理突出问题和关键环节,提升工程质量行政监管效能,健全工程建设管理制度,规范招投标过程管理,强化参建单位工程质量责任意识,提高勘察设计和施工质量,推动工程项目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坚决打击和查处工程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问题、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遏制重特大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减少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提升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水平。

二、整治重点

围绕部、省、市确定的招投标管理、勘察设计管理、工程建设管理、施工质量控制、交竣工管理、工程项目监管等六大方面的22项整治内容及相关工作措施,扎实开展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质量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三、工作安排

专项整治自2025年5月开始至2025年11月结束,按以下三个阶段实施。

(一)工作部署阶段(2025年5月)

依托连城县交通工程领域招投标不规范影响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统筹推进全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质量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县县乡公路站、县农村公路养护服务中心、县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落实好职责范围内专项整治工作。成立工作专班办公室,具体负责县级质量监督工程项目施工现场质量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负责全县专项整治工作信息收集汇总、工作台账建立与更新,动态掌握交通运输领域内工程项目质量安全情况,定期收集汇总典型执法案例。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5年5月-10月)

1.开展自查自纠。对照重点整治内容,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在施工现场公布举报电话,及时受理举报;建立质量管理突出问题治理清单,确保问题逐项闭环整改到位,对存在的典型问题要进行内部通报,严防同类质量问题反复发生。

2.加强过程监管。定期对工程项目质量管理突出问题开展排查,强化工程建设质量监管,对发现的重大质量问题要运用有效监管措施,严肃整治质量管理突出问题;要定期通报工作推动不力、突出问题高发的工程项目,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对在施工过程中故意“埋雷”而恶意举报的,要依法依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3.强化专项指导。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县县乡公路站、县农村公路养护服务中心、县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要结合日常工作,按各自职责加强对在建项目开展监督检查。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5年11月)

各单位要全面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成效经验、存在问题,梳理典型执法案例,建立健全工程质量制度体系,不断完善工程质量监管工作措施,推动构建工程质量安全长效机制。

四、有关要求

(一)强化工作落实。各单位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强化专项整治过程管理,压实参建各方的主体责任,落实落细各项工作任务。要强化问题查改,对发现的问题要立行立改;一时难以完成整治的,要明确整治时限、责任人,确保限期整改到位;涉及违法行为的,要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属于体制机制问题的,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由相应的单位予以清理或修改完善。

(二)强化作风建设。各单位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加强协同合作,形成工作合力。要按照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工作部署,一体推进学查改,坚决防止和纠治专项整治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和推诿扯皮等问题。要坚决做到深查真改,对存在明显问题却查不出或查出后整改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严格实行责任倒查。

(三)强化线索移送。对发现的围标串标、转包违法分包、以次充好、偷工减料、交竣工验收不严格等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要按照管理权限及时移送项目投资人单位或参建企业纪检监察部门处理,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对发现的党员干部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要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对涉嫌刑事犯罪问题线索,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四)强化信息报送。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质量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有关信息审核汇总后,上报市局建设管理科:每月22日前报送本辖区的质量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汇总表(详见附件2),6月、9月22日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11月22日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并及时梳理报送典型执法案例。

 

附件:1.连城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质量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任务明细表

2.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质量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汇总表

3.连城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资料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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