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6104-0900-2021-00001
- 备注/文号:连教〔2021〕25号
- 发布机构:连城县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3-17
- 内容概述: 连城县教育局关于做好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完中: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和<福建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闽教基〔2020〕33 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20〕39 号)和《龙岩市教育局关于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实施意见》(岩教综〔2021〕16号)精神,现就我县普通高中学生体育与健康学业水平考试组织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考试工作组织领导
(一)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连城县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学业水平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吴淑友(县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傅开谋(县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欣华(县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林 炯(县教师进修学校校长)
李 群(县教育局体卫艺股股长)
吴 斌(县教育局考试中心主任)
吴济育(县教育局中教职教股负责人)
各校要成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业务处室,细化责任及分工,强化统筹协调和条件保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实施。
(二)工作职责
1.考试中心负责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考试工作的组织管理。根据省考试院统一安排,负责笔试部分有关考试工作;
2.体卫艺股负责制定全县体育与健康实践考试方案及实践考试组织管理等工作,并指导各校组织实施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运动技能实践考试工作。
二、建立健全考试工作机制
我县将按省、市要求,按照闽教基〔2020〕39 号文件精神和市体育与健康实践考试方案,认真组织实施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学业水平考试工作。并制定本县体育与健康运动技能实践考试实施方案。
(一)各校考试工作负责人
连城一中:吴炎金
连城二中:童胜泉
连城三中:谢仁畅
朋口中学:魏祥波
各校按考试方案和考务管理制度要求,认真组织做好学生报考和考务管理工作。
(二)技能实践考试组织方式、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
1.必修必学类考试方式及地点: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在县体育中心田径场进行;
2.必修选学类由我局统一指导下,各校自行组织实施;
3.考试顺序以抽签形式决定;
4.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学科学业水平运动技能实践考试时间原则上安排在体育中考结束后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工作路线、场地器材
各校根据报考项目、人数等编排好秩序册,组织好考生到县体育中心田径场参加考试。
(四)医务监督
聘请医务人员到测试场地全程做好医护保障
(五)安全预案
各校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预案(往返交通、饮食、住宿等)及疫情防控应急预案,保障学生交通、食宿等安全,并把两个预案上报至体卫艺股。
三、加强考试工作监督指导
1.各校要建立健全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学业水平考试制度,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全程参与学校考试,确保考试规范有序开展。
2.我局将组织人员会同市级巡视员共同对各校考试组织实施情况进行巡视,加强对各校体育与健康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监管,保证运动技能测试规范实施。
连城县教育局
2021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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