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6126-0300-2026-00005
- 备注/文号:连林生态〔2026〕1号
- 发布机构:连城县林业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2-26
- 内容概述: 连城县林业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森林资源保护及其补偿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检查的通知
各林业站,县林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根据《福建省生态公益林条例》《连城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和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连城县森林资源管护村级监管绩效考评办法》《连城县生态护林员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文件规定,决定开展2025年度全县森林资源保护及其补偿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年度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工作制度建设和责任落实情况。主要检查乡、村级监督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管护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基层单位是否按照要求落实森林资源管护制度,是否按照规定落实村级监管责任,是否按照规定签订管护责任书、承包管护合同,是否按照《连城县森林资源管护村级监管绩效考评办法》和《连城县生态护林员管理办法》规定开展考核考评并落实奖惩,检查护林员的巡山日志、巡护事件和考勤管理等。
(二)森林资源管护成效。主要检查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情况、损失情况。以生态公益林管理站下发森林资源档案为基础,以小班为单位核查2025年发生的盗滥伐、森林火灾、林地征占、森林病虫害损失的面积、蓄积,有发生以上变化(包括林地变为非林地)的小班,要逐个小班核查登记《2025年度连城县**乡(镇)森林资源检查小班变化一览表》;对其它乱采滥挖、非法捕猎等破坏森林资源行为进行核查登记。
(三)森林资源管护补偿补助资金使用情况。主要检查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和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及合规性情况。
(四)生态公益林增减平衡、先补后用和保证质量的实施情况。主要检查生态公益林占补平衡等情况。
二、检查方法
采取乡(镇)级自查、县级抽查方法,由县林业局将检查结果汇总通报。
(一)乡(镇)级自查
要求各乡(镇)及林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对照检查表格内容,按照要求提交的检查成果,以村(工区)为单位,做好辖区内森林资源保护及其补偿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自查工作,并于2026年3月6日前将自查结果报至县林业局生态公益林管理站(同时电子版发送lcstb2007@163.com邮箱)。
(二)县级抽查
1.抽查方法。以乡(镇)为总体,以村(工区)为单位,随机抽查辖区内1~2个村(工区)。对所抽中的村(工区)进行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情况全查。
2.抽查时间。2026年3月9日至3月13日。具体检查行程另行电话通知。
3.抽查方式。内业查阅乡(镇)森林资源管护工作年度检查报告,有关图、表、册、影像资料等档案材料,随机抽查乡(镇)部分护林员的巡山日志、巡护事件等;外业检查被抽查村(工区)2025年度发生的盗滥伐、森林火灾、林地征占、森林病虫害损失情况,同时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其他破坏森林资源行为进行登记考核。
4.抽查分组
(1)县级抽查领导小组
组 长:傅永贵
副组长:柯君祥
成 员:沈文俊、黄文明、黄庆佳、吴小龙
(2)从局相关股室抽调人员组成4个县级抽查小组
①县级抽查一组:
组 长:刘文松
成 员:曹炘明、沈楚瑛
抽查乡镇:庙前镇、新泉镇、朋口镇、莒溪镇
②县级抽查二组:
组 长:童梅君
成 员:罗志明、傅宇才
抽查乡镇:四堡镇、北团镇、罗坊乡、宣和镇
③县级抽查三组:
组 长:巫楚森
成 员:罗俊鸿、赵明辉、江 兰
抽查乡镇:文亨镇、林坊镇、隔川镇、塘前乡、揭乐乡
④县级抽查四组:
组 长:黄永泉
成 员:黄洪远、邹凯妮
抽查乡镇:莲峰镇、曲溪乡、姑田镇、赖源乡、开发公司
三、检查提交成果
(一)2025年度森林资源保护及其补偿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检查报告;
(二)中央及省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表;
(三)2025年度连城县**乡(镇)森林资源检查小班变化一览表;
(四)森林资源管护质量评分表;
(五)**乡(镇)2025年度森林资源管护质量评分汇总表;
(六)连城县森林资源管护村级监管绩效考评评分表;
(七)连城县森林资源管护村级监管绩效考评评分统计表。
连城县林业局
2026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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