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6120-2500-2022-00029
- 备注/文号:连农〔2022〕195号
- 发布机构:连城县农业农村
- 公文生成日期:2022-12-02
- 内容概述: 连城县农业农村局 连城县财政局关于连城县2023年闽西禽蛋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续建备选项目公开遴选的通知
根据工作安排,2023年农业农村部将继续安排闽西禽蛋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续建资金,为扎实做好连城县2023年闽西禽蛋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续建工作,现将公开遴选备选项目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扶持环节与建设内容
(一)标准化蛋禽设施提升工程:支持新改扩建标准化蛋禽养殖场,建设标准化蛋禽舍,配套集约化、自动化、智能化生产和粪污无害化处理等设施设备,提升蛋禽科学养殖水平,打造一批高标准蛋禽生产基地,提高蛋品供给能力。
(二)禽蛋初加工及冷藏运销工程:重点扶持禽蛋仓储保鲜、质量分级、清洁、包装等初加工体系建设,配套产地冷库及预冷设施,加强质量分级与包装,提升产地冷藏保鲜能力和蛋品质量,提高鲜蛋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增强禽蛋产业市场竞争力。
(三)禽蛋深加工工程:支持建设鲜蛋深加工生产线,包装流水线,鼓励大型养殖企业采取技术引进和自主创新等手段,推进禽蛋产品加工工艺升级,提高禽蛋产品精深加工能力。
(四)蛋禽屠宰加工工程:支持建设标准化蛋禽屠宰厂,建设屠宰加工生产线,提高淘汰蛋禽的利用价值,在生产工艺、设施设备、检验检测、环境保护等方面转型升级,提高淘汰蛋禽的利用价值,增加经济效益。
(五)蛋禽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工程:支持建设蛋禽有机肥加工项目,加快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推进项目,实施鸡粪、鸭粪无害化处理,实现粪污资源化利用,增加有机肥产量。
(六)三产融合提升工程:支持建设产销体系项目,推动“三品一标”、区域公用品牌等建设,开展蛋禽品牌宣传,打造区域公共品牌,扩大影响力。探索创新蛋禽收入类、价格指数等保险,提高养殖主体防范风险能力。开展高产蛋禽品种选育扩繁示范推广和配套饲养技术、蛋鸭无水面饲养技术、智能化管理及无抗饲养技术集成、示范、推广与服务。
(七)蛋禽良种繁育工程:支持建设连城白鸭保种场,打造现代化蛋鸭良种繁育基地,通过建设种鸭舍,配套孵化、育雏和测定等设施设备,扩大连城白鸭供种能力,提高优质珍稀种质资源保护水平。
二、项目申报
(一)建设时间: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建设的项目。
(二)申报主体: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村集体经济组织、政府机构、相关职能部门、国有企业等。经营主体为养殖场的,选址符合要求,不在禁养区范围,且持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最迟项目验收时要提供)。其他相关经营主体,原则上用地手续齐全,符合环保要求,在当地具有示范带动作用。
(三)扶持重点:以加强良种保护开发、深化初加工和精深加工、提高三三产业比重等为重点,并综合考虑储备项目成熟度。要充分论证项目可行性,重点加强对项目用地、用电及配套基础设施的评估,确保项目建设能够按时完成。提高资金使用集中度,原则上补助资金小于50万元的项目不予安排,每个申报单位申报一个项目,多个项目的要进行整合,统筹安排补助资金。
(四)申报程序
1.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填报2023年闽西禽蛋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续建资金备选项目表(附件1)。
2.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对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合规性审核)报送县农业农村局。
3.县农业农村局审核后上报连城县人民政府研究报送市农业农村局审核。
(五)申报时限
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9日,逾期不予受理。纸质材料备选项目表(附件1)用A4打印一式3份(联系人:邹兴汶,联系电话:0597-8928009)。
(六)扶持环节和建设内容、资金使用要求等若有调整以省厅文件为准。
三、项目资金使用要求
1.中央财政资金原则上不得直接用于企业生产设施投资的补助,可支持经营主体相关设备购置,安装设备投工投劳、厂房车间等建设可作为配套投入。
2.中央财政资金使用必须坚持“以农为主”原则,确保资金使用“姓农、务农、为农、兴农”,不得用于兴建楼堂馆所、市政道路等;不得列支管理费;不得用于购买生产资料、发展休闲农业;不得与已有普惠性政策渠道支持的建设内容,如农机购置补贴、农产品可追溯体系、农田建设等有交叉重复。
3.由企业承担的建设项目原则上中央补助资金不超过项目投资的25%。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承担的建设项目原则上中央补助资金不超过项目投资的50%。由当地政府机构、相关职能部门、国有企业等承担的,按实际投入进行补助,但要确保完成项目建设。全县整体项目投资原则上要达到中央补助资金的三倍以上。
连城县农业农村局 连城县财政局
2022年12月2日
附件1
2023年 闽西禽蛋 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续建资金备选项目表
乡(镇)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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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建设主体 |
建设内容 |
投资总额(万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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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中央财政资金用于 |
地方整合及自筹资金用于 |
合计 |
中央财政资金 |
地方整合 |
自筹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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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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