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6120-2500-2026-00003
- 备注/文号:连农〔2026〕18号
- 发布机构:连城县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2-03
- 内容概述: 连城县农业农村局 连城县财政局关于印发《连城县2026年农产品产地加工提升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初加工、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加工协调发展,推动农产品加工做强做优、提档升级,发挥二产联农带农作用,有效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农民就业增收,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97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连城县2026年农产品产地加工提升工程项目实施方案》,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连城县农业农村局 连城县财政局
2026年2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连城县2026年农产品产地加工提升
工程项目实施方案
一、实施目的
通过农产品产地加工提升工程项目补助,有效提升产地加工处理能力,推动特色农产品加工做优做强、提档升级,促进农产品加工业绿色化、智能化、数字化升级,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农民就业增收,助力乡村振兴。
二、补助对象
从事农产品加工的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各类农业经营主体(以下简称“补助主体”)。补助主体必须加工产业基础扎实、联农带农机制紧密、经营信誉良好、近3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和环保责任事故及违法违规经济行为。
三、补助方式和范围
采取“先建后补”方式,对2025年以来新建、改(扩)建,且未获省级及省级以上财政补助的冷藏保鲜设施及产地加工项目的建设主体进行补助,优先支持2025年已建成的储备项目。项目发票开具时间: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3月10日。项目完成时间为申报截止日前。
四、补助标准
2026年上级下达我县农产品产地加工提升工程项目补助资金910万元。财政资金补助比例不超过项目设施设备总投资金额的50%,其中冷藏保鲜设施以工程结算金额为依据,产地加工设备以实际购买金额为依据。单个主体补助总额原则上不超过400万元,其中农产品产地加工设施设备单个主体补助总额原则上不超过300万元;冷藏保鲜设施单个主体补助总额原则上不超过100万元。
五、建设内容
重点支持我县大食物观中涉及且联农带农效果显著的水果蔬菜、食用菌、茶叶、中药材、粮油等特色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初加工、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加工,鼓励优先支持产地加工全链条提升项目,项目建设范围参照《福建省农产品产地加工项目重点建设内容目录》(附件1)。
六、项目申报材料
1.企业和项目基本情况;
2.连城县2026年农产品产地加工提升工程项目申请情况汇总表(附件2);
3.连城县农产品产地加工提升工程项目申报书(附件3);
4.企业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5.加工设备购置合同、汇款凭证(必须公对公转账)、发票、设备整体及铭牌照片等有效凭证及相关资料;
6.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合同、竣工图纸、汇款凭证(必须公对公转账)、不低于补助金额的发票等有效凭证及相关资料;
7.所申报的设施设备购置情况应列出汇总清单,明确相应的开票时间、发票编码、发票金额、付款金额、付款时间及付款凭证号码。
8.连城县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联农带农情况表(附件4);
9.企业出具《项目申报材料承诺书》(附件5)、专项审计报告。申报企业应当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不得以虚报、伪造等手段骗取专项资金。
七、项目验收及资金使用管理
县农业农村局根据项目主体验收申请组织验收,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参与验收,项目验收合格经会议研究通过并经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报送县财政局,县财政局据实补助。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套补或骗补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除责令将资金归还原有渠道或收回财政外,应当按照国务院《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八、其它事项
项目申报材料应装订成册,并以目录列明。提交书面材料一份于2026年3月10日前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科学研究所,并随附相关电子版资料,逾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597-8926756,邮箱:lwb8918019@163.com。
附件:1.福建省农产品产地加工项目重点建设内容目录
2.连城县2026年农产品产地加工提升工程项目申请情况汇总表
3.连城县农产品产地加工提升工程项目申报书
4.连城县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联农带农情况表
5.连城县2026年农产品产地加工提升工程资金申报项目承诺书
附件1
福建省农产品产地加工项目
重点建设内容目录
本目录参照农业农村部农产品产地加工项目重点建设内容目录,根据我省特色农产品生产情况拟定。
一、果蔬菌加工
1.围绕柑橘、荔枝、龙眼、葡萄、桃李、橄榄等水果商品化处理,建设保鲜加工生产线及冷链仓储设施等商品化处理中心,开展产地预冷、保鲜、清洗、杀菌、分级、包装、检测等预冷库、气调库、速冻库、保鲜储藏智能控制高低温库、清洁能源智控节能脱水干制等设施设备建设的项目。
2.围绕板栗、龙眼、梅李、橄榄等干果类加工,开展产地分等分级、保鲜贮藏、剥皮去核、脱水干制等设施设备建设的项目。
3.围绕蔬菜加工,开展产地拣选、切分、修整、清洗、分级、包装、预冷、成分与农药残留检测以及净菜加工、脱水干制、保鲜贮藏等设施设备建设的项目。
4.围绕食用菌加工,开展采后修整、保鲜包装、脱水干燥、贮藏、品质检测与分等分级设施设备建设的项目。
二、茶叶、中药材加工
5.围绕茶叶加工,开展茶叶水分智控调理、数字化调控杀青、连续化揉捻成型与提香定型、发酵烘干、连续化色选与异质物检测剔除等设施设备建设的项目。
6.围绕中药材加工,开展中药材产地净理、分级切制、脱水干制、加工炮制、包装贮藏、品质检测等设施设备建设的项目,开展融合多传感技术的中药材产地高效净制、切制、精准干燥等设施设备建设的项目。
三、粮油加工
7.围绕水稻、玉米等粮食作物产地烘储,开展清选、烘干、储藏、脱壳、去杂等加工,建设以电能等清洁能源和生物质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为热源的粮食烘干中心,开展新型节能储藏设施、智能监测技术系统、粮食磨制加工等设施设备建设的项目。
8.围绕大豆、花生等大宗油料产地加工,开展低成本快速节能烘干、清理筛分、高效柔性脱壳分离、破壁提质生香、霉变检测、原料成品节能储藏、质量检测、低温冷榨油加工、低温物理精炼、灌装系统等设施设备建设的项目。
9.围绕芋头、甘薯、山药、木薯、马铃薯等储运加工,开展产地表面清理、内外部质量检测、分级分等、低损伤出入库搬运等设施设备建设的项目,开展现代保鲜储藏设施以及发展净鲜和预加工制品的低损去皮、切制成型、冷制浆与保鲜、制泥与调质等设施设备建设的项目。
四、食品及综合利用加工
10.围绕各种农产品,开展发酵、调理、膨化、压榨、灌制、炸制、腌制、熟制、烘焙、酿造等产地加工设施设备建设的项目。
11.围绕皮果尾菜、薯渣薯液、油料饼粕等副产物,开展产地精炼、脱酸、酶解、提取、纯化等综合利用加工设施设备建设的项目。
注:高温冷藏库、预冷库、低温冷藏库、气调冷藏库等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标准可参照《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参考技术方案(2022)》《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管理规范(试行)》(农办市〔2022〕4号)。
附件2
连城县2026年农产品产地加工提升工程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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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企业类别 |
项目名称 |
项目 性质 |
加工 类别 |
工程 进度 |
项目 情况 |
新增设备 投资总额 |
申请补助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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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名称和项目名称要填全称;
2.企业类别填写简称、主要是:龙头企业(国家、省级、市级重点)、合作社、家庭农场、其他农业企业等;
3.项目性质填写新建、改建、扩建、技改等;
4.加工类别填写粮油、果蔬、茶叶、食用菌、畜禽、水产品等;
5.工程进度写在建或竣工。
6.项目情况写项目总投资、实施时间、地点、建设内容、预计年产值等。
附件3
连城县农产品产地加工提升工程项目申报书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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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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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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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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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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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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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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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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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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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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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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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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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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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型 |
□ 家庭农产 □农民专业合作社 □农业企业 □村集体经济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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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概况、主导产品及发展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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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农带农 情况 |
□租赁( 户) □就业务工( 户) □入股分红 ( 户) □收益分红( 户) □订单收购( 户) □提供服务( 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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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 |
设备名称或建设项目 |
购置金额或建设面积 |
证明或发票凭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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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置设备总投入(新增冷库体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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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盖章 |
县农业农村局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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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连城县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联农带农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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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盖章): 乡(镇)人民政府(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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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 盖章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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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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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实施主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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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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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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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 |
乡(镇) 村 |
脱贫村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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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动农户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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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脱贫户和监测对象户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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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接挂钩地瓜专业村(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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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钩村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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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受益户户主姓名 |
户主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
带动受益户家庭人口(人) |
是否脱贫户或监测对象 |
利益联结机制(在相应的下打“√”) |
时限 (XX年XX月至XX年XX月) |
利益联结累计获得收入(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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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 务工 |
订单 收购 |
承包 租赁 |
收益 分红 |
入股 分红 |
提供 服务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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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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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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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地瓜加工企业对接挂钩地瓜专业村。连城县12个地瓜专业村:莲峰镇朱坊村、文亨镇(文堡村、田心村、文楼村)、林坊镇(陂桥村、塘坵村)、隔川镇(隔田村、朱余村)、揭乐乡(罗坊塅村、吕屋村)、北团镇(溪尾村、罗王村)。
附件5
连城县2026年农产品产地加工提升工程资金申报
项目承诺书
连城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本人承诺所提交的连城县2026年农产品产地加工提升工程资金申报项目全部申请文件及其附件真实、合法、有效,其电子文本与纸质文本及相关原件完全一致,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我单位对其真实性负全部责任,本次申报的项目内容未从其他渠道获得财政补助,也不再申请其他财政补助。若因我单位提交的申请文件及其附件(含电子文本)失实或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造成任何不良后果的,由我单位及本人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申请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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