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6111-2500-2024-00009
  • 备注/文号:连司〔2024〕24号
  • 发布机构:连城县司法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1-18
  • 内容概述: 连城县司法局关于开展司法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的通知
连城县司法局关于开展司法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11-18 15:47

各股、所、处、中心:

  为完善省市县乡四级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司法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职能,推进基层行政执法规范化。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国办发〔2023〕27号)和《连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城县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连政办〔2024〕12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经县司法局研究决定开展司法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续完善监督制度、严格落实监督职责、不断创新监督方式,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统筹协调、规范管理、指导监督、激励保障作用,到2024年年底,基本建成省市县乡四级全覆盖的比较完善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系,实现对行政执法工作的全方位、全流程、常态化、长效化监督。

  二、工作任务

  经认真研究,在司法所开展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承担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工作职责,组织开展执法协调监督相关工作。

  (一)理顺协调监督工作职责

  根据《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等规定及市、县相关要求,在司法所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各司法所按照执法协调监督权责清单(附件),履行执法监督工作责任,推动解决规范基层执法“最后一公里”问题。

  (二)明确协调监督内容

  在连城县司法局领导下,司法所开展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具体工作。主要工作职能包括:

  1.承担行政执法总体情况监督职责。具体负责推动所在乡(镇)学习贯彻落实法律法规规章、组织领导行政执法工作、履行法定职责、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开展重大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等工作职责。

  2.承担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监督职责。具体负责指导监督所在乡(镇)是否合法适格,是否编制公布执法权责清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等情况。

  3.承担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情况监督职责。具体负责指导监督所在乡(镇)依法办理行政执法案件和政务事项、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提升行政执法质量等情况。

  4.承担行政执法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监督职责。具体负责指导监督所在乡(镇)推进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包容审慎监管、落实行政执法裁量权、实行“双随机、一公开”和“综合查一次”执法检查、推进片区联合执法工作、建立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等情况。

  (三)完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方式

  1.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对群众关注度高的重点执法领域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监督,对发现的执法不规范问题及时制发行政执法监督建议书,规范行政执法,促进依法行政。

  2.推行行政执法个案监督。畅通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渠道,完善投诉举报处理机制,对群众投诉、媒体曝光和行政复议被撤销以及行政诉讼败诉等行政执法案件,结合实际启动个案监督机制,及时纠正违法和不当行政执法行为。

  3.用好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推动所在乡(镇)对“闽执法”平台全面应用,提高行政执法办案信息化水平。强化对行政执法案件的网上监督,实现对行政执法全方位、全流程动态监督。

  (四)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机制

  1.建立行政执法队伍管理培训机制。做好所在乡(镇)行政执法人员资质审核、培训和考试工作,加强行政执法业务指导,适时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和工作交流,提升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水平。

  2.完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定期对所在乡(镇)综合执法队的行政执法案卷开展抽检评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所在乡(镇)综合执法队行政执法程序和实体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推动落实整改。总结行政执法先进经验做法,推广具有典型性、示范性的行政执法案例,建立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3.建立行政执法检查评议制度。定期对所在乡(镇)综合执法队行政执法制度执行、队伍管理、履职尽责、执法质量、执法效果等事项开展检查评议,研究解决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司法所要高度重视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切实把深化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重要抓手,统筹协调,扎实推进,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精心安排部署,确保落地见效。各司法所要把握工作原则和任务要求,因地制宜,稳步推进,充分结合所在乡(镇)工作实际,找准突破口和着力点,完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制机制,提升行政执法效能和质量。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各司法所要加大行政执法监督通报和宣传,及时曝光执法监督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查处的典型案例,积极宣传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中的好做法、新成效,营造全社会参与监督和依法维权的良好氛围。

  

    附件: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职责清单

  连城县司法局

  202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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