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6111-2500-2026-00003
  • 备注/文号:连司〔2026〕7号
  • 发布机构:连城县司法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4-01
  • 内容概述: 连城县司法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法律服务行业“双随机”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
连城县司法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法律服务行业“双随机”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6-04-03 09:59

各司法所、各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部署,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切实加强对法律服务行业的常态化监管,规范执业秩序,提升服务质效,依据龙岩市司法局《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龙司〔2024〕42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6年度法律服务行业“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对象

  全县范围内执业的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及基层法律服务所。

  二、抽查内容

  (一)律师事务所

  1.律师队伍建设情况;

  2.业务活动开展情况;

  3.律师执业表现情况;

  4.内部管理情况;

  5.律师执业范围;

  6.律师遵守职业道德、职业纪律的情况。

  (二)公证处

  1.公证机构制定和执行管理制度情况;

  2.公证执业活动及质量管理情况;

  3.公证机构和公证员执业活动情况。

  (三)基层法律服务所

  1.基层法律工作者队伍建设情况;

  2.业务活动开展情况;

  3.基层法律工作者执业表现情况;

  4.内部管理情况;

  5.基层法律工作者执业范围;

  6.基层法律工作者遵守职业道德、职业纪律的情况。

  三、检查时间与实施方式

  (一)抽查频次

  全年分上、下半年各开展一次,具体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二)抽查方法

  1.随机抽取对象:检查实施前15日,依据相关规定,从《连城县法律服务机构名录库》(附件1)中按不低于机构总数10%的比例,随机抽取受检机构。

  2.随机抽取人员:从《连城县检查人员名录库》(附件2)中随机抽取执法人员2人,组成检查组。

  (三)工作步骤

  1.机构自查:各相关机构需对照上述内容开展全面自查。

  2.抽取与公示:县司法局完成抽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的随机抽取及公示工作。

  3.现场检查:检查组依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详见市司法局官网主动公开的《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附件1)进行现场检查,并反馈检查情况,要求检查机构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整改。

  4.通报结果:检查结果将形成通报,并通过县司法局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四、工作要求

  1.扎实开展自查整改

  各法律服务机构要以本次检查为契机,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切实加强内部管理与监督。被抽查单位须积极配合检查工作,按要求备齐相关资料。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深入剖析根源、逐项整改落实,持续提升法律服务与内部管理质效。

  2.切实履行监管责任

  各主管单位要依法依规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全程督促指导所辖法律服务机构做好自查整改工作。同时强化纵向沟通衔接,统筹做好检查对象抽取工作,避免市、县两级出现重复抽查情况。

  3.从严执行检查规范

  检查工作人员要严格落实“入企找码”及“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开展检查,并按照要求及时在闽执法平台录入行政检查相关信息,确保检查程序规范、结果可溯。

  附件:1.法律服务机构名录库

  2.检查人员名录库

  连城县司法局 

  2026年4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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