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连城县教育医护一线工作人员“莲嘉首府”购房奖励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广而告之,遵照执行。
连城县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连城县教育医护一线工作人员“莲嘉首府”购房奖励方案
根据《连城县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连城县实施“教育强县”战略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对教师医护一线工作人员关心关爱,增强广大教师医护工作者的获得感和荣誉感,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对我县教育医护一线工作人员予以“莲嘉首府”购房奖励,具体方案如下:
一、购房时间
2023年1月21日至2023年4月21日
二、奖励对象
(一)连城县公立医院及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编人员;
(二)全县中小学、公立幼儿园教职工(不含临聘人员);
(三)在我县民营医院、民营教育机构工作3年以上职工;
以上三类群体,均要求购房者名下城区无住宅房产。
三、享受政策
(一)普惠政策(详见附件1)
该政策面向社会各界群体,上述奖励对象达到优惠列项、条件即可享受相应优惠金额政策。
(二)财政奖励(详见附件2)
向县公立医院及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编人员和全县中小学、公立幼儿园教职工两类群体推出100套享受财政奖励政策;向民营医院、民营教育机构职工推出15套享受财政奖励政策。原则上先缴定金者,先享受财政补贴政策。
具体流程:县财政对上述奖励对象按照购房面积大小的不同标准给予奖励,由福建永利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利嘉公司”)按照奖励后的价格与购房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奖励资金由县财政局从人才经费中分别拨付县教育局、卫健局,再由县教育局、卫健局拨付给永利嘉公司。
(三)就学政策
按照《连城县人民政府批转县教育局关于连城县2021年幼儿园小学初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连政综〔2021〕134号)精神,“莲嘉首府”购房者子女可就读冠豸幼儿园、慈济幼儿园、冠豸小学、冠豸中学,所享受的政策与周边东晟观邸、冠豸玺院等小区相同。
四、其他事项
(一)享受财政奖励政策购房的个人,购房时必须使用本人或直系亲属的名字(直系亲属购买视同本人购买),一人只能享受一次优惠政策。
(二)享受财政奖励政策购房的医务人员、教育工作者,购房时除出具无房证明外,还必须出具相应证明材料:
1.连城县公立医院及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编人员,由所在单位出具书面证明材料和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平台打印的《工作人员信息卡片》,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需经单位主要领导和行政主管部门签字并加盖公章确认。连城县民营医院工作3年以上人员,由所在单位出具书面证明材料和3年的工资流水,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需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确认。
2.连城县教育系统在编人员,由所在单位出具书面证明材料和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平台打印的《工作人员信息卡片》,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需经单位负责人和行政主管部门签字并加盖公章确认。连城县民办学校工作3年以上人员,由所在单位出具书面证明材料和3年的工资流水,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需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确认。
3.享受财政奖励的群体人员资格,由连城县教育医护一线工作人员“莲嘉首府”购房奖励审核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三)凡享受财政奖励政策购房的房产,5年内不能进行转让交易,若5年内确需转让交易的,需将所享受财政奖励政策的奖励资金返还福建永利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附件:1.“莲嘉首府”购房普惠政策一览表
2.财政奖励标准对应表
- 文字解读:连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连城县教育医护一线工作人员“莲嘉首府”购房奖励方案的通知 [2023-01-21]
- 图片解读:连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连城县教育医护一线工作人员“莲嘉首府”购房奖励方案的通知 [2023-01-19]
- 音频解读:连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连城县教育医护一线工作人员“莲嘉首府”购房奖励方案的通知 [2023-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