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部门预算经镇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批复,按照《连城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镇2016年度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莲峰镇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是:
(一)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二)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制定并落实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指导、支持、帮助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三)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镇列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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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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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峰镇人民政府 |
核拨 |
78 |
71 |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推进莲峰科学发展、跨越发展、谋划与全国共同实现同步小康及实现中国梦的转折年。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来岩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四个战略”的布局,紧紧围绕“五位一体”建设要求和“美丽莲峰”战略规划,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真落实中央支持福建加快发展、支持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和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以及省委、市委、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牢牢把握好政策机遇叠加期和效应释放期,抓改革、促发展、惠民生、保稳定,加快打造“四个强镇”,努力开创“美丽莲峰”建设新局面。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优化结构,提升经济发展后劲
(二)巧借契机,推动城市建设发展
(三)因地制宜,促进农业增效增收
(四)改善民生,增加人民幸福指数
(五)科学发展,共同缔造美丽莲峰
(六)加强自身建设,打造人民满意政府
四、2016年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一)2016 年部门预算财力收入2148万元,其中:预算内财力收入1462万元,比增7%;其他收入686万元,比增7%。
(二)2016 年部门预算财力支出2148万元,比增7%。具体情况如下:
1. 基本支出146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67.6万元,公用支出1094.4万元。
2. 项目支出686万元。
3. 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
五、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财政支出2148万元,比增7%,其中:基本公共管理与服务489万元(其中:人大支出20万元,两违整治经费25万元,食品安全10万元)、卫生与计生事务460万元,综治支出317万元(其中:禁毒工作经费10万元),农林水事务500万元(其中:对村级组织补助90万元,水利事务12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40万元,城乡社区管理事务20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30万元,教育管理事务50万元,其他支出62万元。
六、“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56万元,同比下降20 %。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0.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0.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与2015年相比,公务用车运行费下降20 %,主要是:车辆管理加强。公务接待40.4万元,与2015年相比下降20 %;会议费4.8万元,与2015年相比下降20 %。
附件: 1.2016年收支预算总表
2.2016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3.2016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4.“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