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拨连城县2024年基层水技体系项目渔业科技示范基地、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和示范主体补助资金的公示
来源:连城县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4-12-03 10:52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128号)和《连城县农业农村局 连城县财政局关于印发连城县2024年基层水产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连农〔2024〕58号)文件要求,我局组织相关业务部门对连城县2024年基层水产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渔业科技示范基地、渔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渔业科技示范等项目实施主体进行考核核验,各申报对象均完成了协议工作内容,考评结果符合要求,拟下拨项目补助资金,现予以公示:

  2024年基层水产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

  渔业科技示范基地等项目主体资金补助表

序号

补助对象

补助类别

金额(万)

备注

1

连城县莒溪益林家庭农场

渔业科技示范基地

7

莒溪镇溪源村

2

连城县渔业产业协会

渔业社会化服务组织

3

文亨镇亨明村

3

李小河

渔业科技示范主体

0.1

莲峰镇莲花村

4

罗小斌

渔业科技示范主体

0.1

文亨镇亨明村

5

黄德洋

渔业科技示范主体

0.1

朋口镇黄岗村

6

林君华

渔业科技示范主体

0.1

莒溪镇溪源村

7

陈生游

渔业科技示范主体

0.1

隔川镇竹叶山村

8

傅香群

渔业科技示范主体

0.1

姑田镇下堡村

9

杨乃福

渔业科技示范主体

0.1

新泉镇官庄村

10

黄国藩

渔业科技示范主体

0.1

揭乐乡黄坊村

合计

10.8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3日至2024年 12月9日止。

  在公示期间内,欢迎广大群众监督,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或来访等形式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

  监督电话:连城县农业农村局  0597-8922815

  连城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