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同意核发连城县蓝天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燃气经营许可证》的通知
来源: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3-08-14 09:15

连城县蓝天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

  你公司申请核发《燃气经营许可证》已受理,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福建省燃气管理条例》以及《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燃气经营许可“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闽建城〔20187号)文件精神,经审查,你公司符合核发《燃气经营许可证》条件,经研究决定,同意核发《燃气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闽202308490001P,企业注册地址:连城县文亨镇竹岗村竹山坪路78号,法人代表:陈忠谊,经营类别:瓶装燃气(液化石油气),经营范围:连城县;有效期限:2023814日至2026813日。

  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8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