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教育局基建财务审计股牵头编制全县教育经费预决算,指导并监督学校财务管理。各中小学校负责人是学校财务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财务负全部责任。
二、加强财务人员队伍建设。学校要切实重视本单位财务人员队伍建设,培养和选派懂财务会计知识、熟悉财经法规、工作尽责、廉洁正派和有职业操守的人员担任财务,确保财务人员队伍的稳定和工作积极性,确保学校财务工作规范有序。
三、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学校要建立和完善学校财务管理等内部控制制度,以有效的制度机制来规范财务管理,防范财务风险。
四、强化预决算管理。学校要做到先预算,后支出,严格执行批准的预算,规范办理收支事项,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和分析。年度终了,应当按照规定编制年度决算,并加强决算审核和分析,规范决算管理工作。
五、强化收入管理。学校必须规范收入管理,严格执行收费政策,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不得扩大收费范围或提高收费标准。各项收入,如课后服务费,校服费等其他代收费均进入学校公账,由学校财务部门归口管理并进行会计核算,不得截留、隐瞒收入。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不得公款私存,不得私设账外账或“小金库”。
六、强化支出管理。学校要严格支出管理,不得违规支出。坚决反对和杜绝铺张浪费,控制不合理支出,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开支,严禁资金未落实的项目支出。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公务接待做到单据齐全,一餐一结。
七、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学校严格落实津补贴发放项目清单(见附件),不得违规发放津贴、补贴,不得随意提高发放标准、扩大发放范围。
八、加强资金安全性管理。资金的收付手续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严禁截留、挤占、平调或挪作他用,大额资金或重大项目支出必须经集体讨论决定。加强现金管理,禁止出现白条抵库、坐支现金、公款私存等现象。
九、强化固定资产的管理。学校要加强和规范固定资产管理,指定专人负责。要建立健全资产购置、验收、保管、使用等内部管理制度,建好固定资产管理台账,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资产处置须按规定程序办理。
十、实施学校财务公开。学校要严格执行校务公开制度,利用校务公开、教代会等方式定期对学校财务收支情况向教职工进行公布,充分发挥教代会的财务监督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