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县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校财务管理意见
时间:2024-02-28 18:56
 为加强教育经费管理,规范学校财务收支,严肃财经纪律,提高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保障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现就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中小学校(幼儿园)财务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教育局基建财务审计股牵头编制全县教育经费预决算,指导并监督学校财务管理。各中小学校负责人是学校财务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财务负全部责任。

二、加强财务人员队伍建设学校要切实重视本单位财务人员队伍建设,培养和选派懂财务会计知识、熟悉财经法规、工作尽责、廉洁正派职业操守的人员担任财务确保财务人员队伍的稳定和工作积极性确保学校财务工作规范有序。

三、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学校要建立完善学校财务管理等内部控制制度,以有效的制度机制来规范财务管理,防范财务风险。

、强化预决算管理。学校要做到先预算,后支出严格执行批准的预算,规范办理收支事项,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和分析。年度终了应当按照规定编制年度决算,并加强决算审核和分析,规范决算管理工作。

五、强化收入管理。学校必须规范收入管理严格执行收费政策,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不得扩大收费范围或提高收费标准。各项收入,如课后服务费,校服费等其他代收费均进入学校公账,由学校财务部门归口管理并进行会计核算,不得截留、隐瞒收入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不得公款私存,不得私设账外账或小金库

六、强化支出管理。学校要严格支出管理不得违规支出。坚决反对和杜绝铺张浪费,控制不合理支出,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开支,严禁资金未落实的项目支出。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公务接待做到单据齐全,一餐一结。

七、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学校严格落实津补贴发放项目清单(见附件),不得违规发放津贴、补贴,不得随意提高发放标准扩大发放范围。

八、加强资金安全性管理。资金的收付手续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严禁截留、挤占、平调或挪作他用,大额资金或重大项目支出必须经集体讨论决定。加强现金管理,禁止出现白条抵库、坐支现金、公款私存等现象。

九、强化固定资产的管理。学校加强和规范固定资产管理,指定专人负责要建立健全资产购置、验收、保管、使用等内部管理制度,建好固定资产管理台账,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资产处置须按规定程序办理

十、实施学校财务公开。学校要严格执行校务公开制度,利用校务公开教代会等方式定期对学校财务收支情况向教职工进行公布,充分发挥教代会的财务监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