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94号)、《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6〕25号)和《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农科教〔2026〕9号)文件精神,我局印发了《连城县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场所和科技示范主体的通知》(连农〔2026〕99号),经组织申报、专家评审,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2026年8月20日-2026年8月27日,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597-8922815、8926336
附件:连城县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场所评审结果公示表
连城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8月20日
附件:
连城县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
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场所评审结果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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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负责人 |
场所 地点 |
场所 规模 |
种植或 养殖种类 |
自有土地或土地流转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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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城县良种繁殖场 |
杨先健 |
文亨镇亨明村 |
400亩 |
水稻、甘薯 |
自有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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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城县白鸭原种场 |
邹兴汶 |
文亨镇鲤江村 |
2万羽 |
白鸭 |
自有土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