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实施福建省2025年撂荒耕地复耕种粮项目验收面积和拟补助资金的公示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稳定粮食生产(撂荒耕地复耕种粮)等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14号)文件精神,我县制定印发了《连城县实施2025年福建省撂荒耕地复耕种粮项目方案》(连农〔2025〕76号)。经各乡(镇)组织实施主体申报、申报主体所在村、乡(镇)登记、审核上报后,连城县农业农村局联合乡(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财政所相关人员组成验收组,在作物生长季节内进行现场核查验收,验收结果在村、乡(镇)公示无异议后,由乡(镇)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再次汇总、审核等程序;连城县实施福建省2025年撂荒耕地复耕种粮项目经营主体共计23家(其中1家主体在多个乡镇实施,实际19家),补助面积共计1433.5亩,按项目资金与补助面积测算,拟亩补助资金380元,补助资金总额54.473万元。
现将连城县实施福建省2025年撂荒耕地复耕种粮项目的实施主体、补助面积和拟补助资金(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2025年11月10日—11月14日(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597-8922815,0597-8926336。
附件:连城县实施福建省2025年撂荒耕地复耕种粮项目 补助汇总表
连城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