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连城县第二批省级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对象资金分配方案》经中共连城县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有关规定加强专项资金管理,规范资金使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中共连城县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连城县财政局
2025年8月29日
连城县第二批省级乡村振兴
示范创建2025年资金分配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市委六届十次全会、县委十四届九次全会要求和县委《关于统筹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和城乡融合发展 探索革命老区共同富裕“连城实践”的实施意见》,扎实推动乡村全面振兴,有效调动乡村基层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力,以示范引领带动全面发展,保障年度绩效目标顺利达成,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分配依据
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公布第二批省乡村振兴示范乡镇、示范村创建对象名单的通知》(闽农综〔2024〕14号)、《中共福建省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委振兴办〔2024〕4号)、《福建省财政厅 中共福建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示范创建)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33号)、《福建省财政厅 中共福建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福建省乡村振兴示范创建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34号)、《龙岩市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乡村振兴示范创建有关工作的通知》等精神,制定我县省级乡村振兴示范乡镇创建对象新泉镇和北团镇石丰村等9个省级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对象2025年示范创建资金分配方案。
二、资金来源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2025年度应纳入统筹安排示范创建资金4670万元,其中:省级补助资金2941.01万元(含示范乡镇创建补助资金300万元)、市县安排资金1728.99万元(其中市级125.9万元、县级1137.71万元、结转安排2024年预留465.38万元)。
三、分配对象
1个省级乡村振兴示范乡镇创建对象:新泉镇;9个省级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对象:北团镇石丰村、庙前镇庙上村、赖源乡上村村、莒溪镇墩坑村、塘前乡水源村、文亨镇田心村、宣和镇下曹村、林坊镇庐屋村、朋口镇洋坊村。
四、资金分配原则
不搞平均主义,综合考虑人口、面积、发展基础等条件,根据示范创建镇、村申报项目的产业项目占比、促进村财增收、联农带农、撬动社会资本、发挥社会效益、前期工作深度、往年已安排资金情况及要素保障等因素实行统筹分配。
五、管理办法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委振兴办〔2024〕4号)要求,示范创建资金纳入福建省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平台实时监管。各示范创建项目所在乡(镇)、村要严格按照《中共福建省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委振兴办〔2024〕4号)及《连城县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连委振兴办〔2024〕15号)要求,切实加强创建资金使用管理,不得擅自改变资金用途,不得截留、挤占、挪用,不得以拨代支,规范资金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按照“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原则对项目进行绩效管理,县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财政局对所使用的示范创建资金进行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形成绩效评价报告,在下一年度的4月30日前报送省委乡村振兴办和省财政厅。对绩效评价结果较差或未报送绩效评价报告的乡(镇),县委乡村振兴办、县财政局将予以通报,在以后年度少安排或不安排示范创建资金。同时将第二批省级乡村振兴示范创建项目纳入县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督查考核,重点督查项目进度、资金使用、实施效果及群众满意度,压实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确保项目按期高质量完成,切实提升示范创建成效。
附件:连城县第二批省级乡村振兴示范乡(镇)、示范村创建对象2025年资金分配表
附件
连城县第二批省级乡村振兴示范乡(镇)、示范村创建对象2025年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
序号 |
创建资金 补助对象 |
省级财政预算资金 |
省级统筹整合资金 |
市级安排资金 |
县级安排资金 |
其他资金 |
统筹资金合计 |
年度计划投资 |
类型 |
备注 |
|
1 |
新泉镇 |
300 |
/ |
/ |
/ |
20 |
300 |
320 |
新创建乡镇 |
|
|
2 |
北团镇 石丰村 |
/ |
65 |
10 |
17 |
0 |
92 |
92 |
原试点村 |
|
|
3 |
庙前镇 庙上村 |
/ |
60 |
10 |
26.2 |
5 |
96.2 |
101.2 |
原试点村 |
|
|
4 |
赖源乡 上村村 |
/ |
80 |
10 |
0 |
35 |
90 |
125 |
原试点村 |
|
|
5 |
莒溪镇 墩坑村 |
/ |
225 |
15 |
160 |
240 |
400 |
640 |
原实绩突出村 |
|
|
6 |
塘前乡 水源村 |
/ |
260 |
20 |
545 |
20 |
825 |
845 |
原实绩突出村 |
|
|
7 |
文亨镇 田心村 |
/ |
500 |
15 |
148 |
0 |
663 |
663 |
新创建村 |
|
|
8 |
宣和镇 下曹村 |
/ |
510 |
15 |
60 |
30 |
585 |
615 |
新创建村 |
|
|
9 |
林坊镇 庐屋村 |
/ |
500 |
15 |
518.89 |
0 |
1033.89 |
1033.89 |
新创建村 |
|
|
10 |
朋口镇 洋坊村 |
/ |
441.01 |
15.9 |
128 |
0 |
584.91 |
584.91 |
新创建村 |
|
|
合计 |
|
300 |
2641.01 |
125.9 |
1603.09 |
350 |
4670 |
5020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