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连城县红火蚁疫情专业化防控工作方案
来源:连城县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6-06-25 10:53

  为确保及时、高效、有序地处置红火蚁疫情,保障农业生产、生态环境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减灾第二批)的通知》(闽财农指〔2026〕1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加强对红火蚁监测和专业化防控,有效降低我县红火蚁种群基数与田间发生密度,快速彻底扑灭新传入、零星散发生、小范围的疫情点,切实遏制红火蚁扩散蔓延势头,避免因红火蚁危害引发社会恐慌、农作物大面积减产弃耕、耕地质量下降等问题,保障农业生产稳定、群众人身安全与区域生态安全。

  二、工作内容

  (一)任务安排

  2026年全县红火蚁专业化防控任务不少于2500亩,总体发生程度二级以下,发生面积比2025年减少10%以上,有效控制疫情。红火蚁防治率达90%以上,局部实现动态清零,有效控制疫情。

  (二)资金使用

  主要用于2026年红火蚁监测与防控、应急防控药剂储备。按每亩不高于市场服务价格开展红火蚁疫情防治。中央补助资金的10%用于采购应急农药储备,用于未实施专业防治区域的群众自防。技术指导培训、普查、监测、监理的费用不超过中央补助资金的10%。

  1.通过购买专业化防治服务,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专业化防治服务机构实施专业化防控工作,红火蚁防效≥90%,防控费用控制在16-17万元以内;

  2.采购红火蚁防控储备药剂(0.05%茚虫威饵剂等)2万元,用于支持零散发生区域的群众自防;

  3.宣传、技术指导、监理费用不超过2万元。

  (三)防控区域

  结合2026年红火蚁摸底发生面积及历年防控情况,遵循连片防治、防止扩散原则,确定我县2026年秋季红火蚁疫情专业化防控地点为文亨镇。计划防控面积2500亩以上,红火蚁防治率达90%以上。其它发生红火蚁疫情的乡镇由我县农业农村局统一购买红火蚁药剂,乡镇到县农业农村局领取红火蚁药剂组织人员防治,控制疫情的蔓延。对已实现红火蚁疫情动态清零的乡镇,持续开展常态化监测跟踪,巩固防控成效,严防疫情反弹扩散。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实施

  紧紧围绕2026红火蚁疫情专业化防控项目的总体要求和重点任务,加强统筹协调,制定实施方案,县农业农村局成立连城县红火蚁专业化防控工作专班,由县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任组长,县植保站、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中心、农技站、经作站、财务室等人员组成专班成员,落实防控责任,发动林业、住建、城管、交通、水利、教育等多部门参与的红火蚁防控工作。各乡镇要按照农业农村部等九部门《关于加强红火蚁阻截防控工作的通知》(农农发〔2021〕3号)和省农业农村厅等五部门《关于加强红火蚁防控工作的通知》(闽农综〔2020〕55号)要求,积极配合、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与林业、住建、交通等部门的协调联动,确保红火蚁防控工作取得成效。

  (二)精心组织实施

  1.专业化防控。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各乡(镇)在全县范围开展红火蚁疫情摸底调查和动态监测,根据摸底情况对红火蚁疫情发生范围和面积要采用电子地图进行定位标示,确保防控效果可查可核。

  红火蚁防治采取购买社会化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的单位(公司)组织开展防控,采用科学方法进行防控效果评估。加强专业化防治过程的监管、监理、验收,包括项目实施的规范性、使用技术与药剂的科学性、防控工作相关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并对防治组织防控工作实施进度与防控成效开展定期验收。项目完成后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有关专家组成的验收组,按照《红火蚁专业化防控效果评价规程》(T/FJZB 005—2024)等相关规范进行验收。

  2. 自行防治。各乡(镇)统一到县农业农村局领取药剂,对红火蚁发生比较严重的地方以村为单位,组织人员统一施药,使用毒饵剂时,地表适宜温度为21-35℃,地面应比较干燥,确保使用毒饵剂后6小时内无降雨,并且尽量在红火蚁活动觅食时间施用。红火蚁防控人员注意做好个人安全防护,一旦被蛰,应“冷敷、清洗、不挠、就医”。出现不适的,及时就医。

  (三)加强项目资金管理

  按照《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6〕2号)及我省《农业防灾减灾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要求,加强项目资金管理。项目资金主要用于红火蚁专业化防控防治及现场检疫监测、技术指导、宣传培训、专家咨询、监理等工作。要加快防控措施及专项资金支出进度,充分发挥资金效益。同时要加强资金监管,防止挪用、骗取、挤占资金,杜绝因不作为而导致的资金大量结余情况。

  (四)落实公开公示

  按照“应公开尽公开”“谁分配、谁公开,谁使用、谁公开,分配到哪里、公开到哪里”的原则,依托福建省基层小微权力监督平台、福建省乡村振兴(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平台以及市县政府网站、农业农村部门网站等多种载体与方式,做到资金政策、资金分配、项目申报、项目评审、项目实施、项目验收“六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连城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