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连城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5年中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经乡(镇)审核上报后,县农业农村局及时组织农技、畜牧、水技、农机等相关部门人员进行实地验收并对16家验收合格的主体在政府网站公示,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拟补助连城县四堡莲英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20万元、连城县百农种植专业合作社20万元、连城县四堡春祥家庭农场10万元、连城县朋口猎彦养殖农场9.39万元、连城县塘前福雪种植家庭农场10万元、连城县隔川钟鹜水产养殖农场6.21万元、连城县山村绿品家庭农场10万元、连城县庙前连香家庭农场10万元、连城县正雄渔业家庭农场10万元,连城县文亨声相种植家庭农场10万元、连城县林翔家庭农场9.97万元、连城县罗坊采花大道养蜜家庭农场10万元、连城县莒溪南玉蓝莓种植农场3.76万元、连城县四堡明云家庭森林农场5.69万元、连城县庙前丰和家庭农场9.01万元、连城县新泉弘农家庭农场10万元,共计补助资金164.03万元。
公示期间欢迎来电来函反映情况,公示时间:2026年9月7日至2026年9月11日,联系电话:8920335
连城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9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