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县稻田综合种养奖励项目政策公开
来源:连城县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5-08-29 08:17
1.文件依据:

  《龙岩市农业农村局 龙岩市财政局 龙岩市自然资源局 龙岩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试点推进稻田综合种养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龙农〔2021〕73号)和《龙岩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5年龙岩市稻田综合种养奖励项目申报及考核验收办法的通知》(龙农〔2025〕38号)文件。

  2.补助对象:连城县辖区内稻田综合种养生产主体。

  3.补助内容:示范基地实施了稻田生态绿色综合种养,种养区面积达到20亩以上(稻鸭模式100亩以上),并且未享受过本项目奖励。往年有获得本项目奖励的的生产主体或示范点,在原有的种养规模基础下,今年新增种养区面积20亩以上(稻鸭模式100亩以上)或指导带动2家以上综合种养主体开展稻田综合种养,可再次申报。

  4.补助标准:市级对核验合格(总得分大于等于75分),且排名前10的示范基地进行奖励,每亩按不超过当年度亩平均生产总成本(基础设施除外)的50%进行奖励,每个示范基地补助不得超过5万元。所有示范基地奖励资金总额不得超过本年度项目资金安排。

  5.申报程序:生产主体申报项目——乡镇推荐——县级初验核——市级核验。

  咨询电话:0597-3120583(公开单位电话)

  监督电话:0597-8922815(公开单位监督电话)

  12388(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

  连城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