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标准化建设政策公开
来源:连城县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4-09-03 16:56
1.文件依据:

  《龙岩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推进2024年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标准化建设的通知》(龙农〔2024〕50号)、《连城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4年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标准化建设的函》(连农函〔2024〕33号)。

  2.补助对象:认定后的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

  3.补助内容: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室及村级服务点等场所办公设施设备、试验耗材及其他相关支出。

  4.补助标准:按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化建设完成验收并认定的,每个乡镇给予5万元补助。

  5.申报程序: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标准化建设由县农业农村局公开项目申报条件,各乡镇根据文件要求填报《乡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标准化建设申报书》,县农业农村局对于申报截止日前收到的申报对象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择优遴选基础条件较好的乡镇监管机构开展标准化建设,按文件规定时间节点和建设标准组织相关人员对乡镇监管机构标准化建设情况进行评价,并将评价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呈报市局核验。

  咨询电话:0597-8922150

  监督电话:0597-8922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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