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中央资金)项目
1.文件依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中央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农综〔2026〕74号)。
2.补助对象:正在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农村领域生产、经营、服务的农民和返乡人员。
3.补助内容:高素质农民培训资金主要用于支付需求摸底、课堂教学、实践教学、交流观摩、跟踪服务和总结评价等培育环节必需费用和验收费用。不得列支招投标、审计和第三方评估等费用。
4.补助标准:2026年下达高素质农民培训中央资金66万元,用于培育高素质农民150人,其中,常规任务100人,专题任务50人。每个常规培训班不少于5天(40个学时)、专题培训班不少于7天(56个学时)。课堂教学每人每天费用一般不超过450元,实践教学和跟踪服务费用应按实际支出。
5.申报程序:培训对象可到各乡(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或县农业农村局报名。
咨询电话:0597-8926756
监督电话:05978922815,12388
连城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8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