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行政处罚案件信息(1)
| 序号 | 案件名称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决定 | 处罚决定日期 |
| 1 | 连城县莲花米业加工厂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籼米(长乐丁优)案 | 连城县莲花米业加工厂 | 连市监处罚莲〔2024〕1号 | 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籼米(长乐丁优)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 1.处以行政罚款50000元整;2.没收违法所得1260元;以上罚没款合计51260元。 | 2024年1月8日 |
| 2 | 福建省连城县星纯氏饮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桶装饮用水案 | 福建省连城县星纯氏饮料食品有限公司 | 连市监执处罚〔2024〕7号 | 无证经营食品及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香蕉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百二十五条以及《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 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584元;3.处罚款50100元。 | 2024年1月25日 |
| 3 | 连城县顺鑫食品有限公司虚假标注生产日期的食品行为案 | 连城县顺鑫食品有限公司 | 连市监执处罚〔2024〕5号 | 虚假标注生产日期的食品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 1.警告;2.没收被我局扣押的9箱共计180盒倒蒸薯干;3.处罚款50100元。 | 2024年1月26日 |
| 4 | 连城县贸源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瓶装液化石油气充装活动行为案 | 连城县贸源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 | 连市监执处罚〔2024〕6号 | 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瓶装液化石油气充装活动行为 |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八十条第二款 | 处罚款50000元整。 | 2024年1月31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