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关乎参保退休人员切身利益,不仅受到退休人员高度关切,近年来也成为审计部门的关注重点。在实际工作中,存在因单位迟申报、缴费不及时、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不到位、职业年金未记实等各种原因,导致退休人员养老金无法按时计发到位的问题,被列入社保基金审计整改项目。为进一步落实审计整改要求,确保退休人员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共同维护好参保人员合法权益,现就参保单位做好新增退休人员相关业务事项归纳如下:
一是高度重视。养老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不仅是一项具体细致的经办工作,更是一项惠及民生的政治任务。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保障本单位参保人员应有权益,指定责任意识强、业务政策熟的人员专门负责相关社保业务经办工作。
二是认真核实。单位社保经办建立相关台账,认真梳理临近退休人员是否具备待遇核定相关条件,在申办退休待遇核定前,应核实参保人员是否存在欠费、年金虚账未记实、应转移的养老保险关系尚未转移等问题。
三是及时办结。如遇上述影响待遇核定的问题,单位经办应及时、尽快告知参保人员,并积极配合办结足额缴清欠费、社保关系转移、年金记实等业务,对照我中心在业务群和《机关社保新增退休业务办理一次性告知》相关要求备齐材料,及时向我中心申报退休待遇核定。同时,务必提醒新增退休人员开通社保卡金融功能,并确认已升级为一类卡,避免造成新增退休人员待遇未发、迟发、少发的问题。
工作中如遇疑问可及时与我县机关保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97-3121081。
附件:《机关社保新增退休业务办理一次性告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