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2019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汇总全县各级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数据编制形成本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连城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jlylc.gov.cn/)信息公开专栏下载。联系方式:连城县莲峰镇新莲巷21号,连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597—3320820。
一、总体情况
2019年,连城县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按照《条例》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结合连城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情况,紧紧围绕社会公众关切的热点领域问题,加强县政府网站栏目内容建设和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充分运用县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e龙岩等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脱贫攻坚、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重点领域信息,认真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和回应工作。
(一)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落实情况
1.加强政策解读主动引导
围绕2019年我县社会发展的预期目标、重点任务、重大举措,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切实开展政策性文件解读工作。在重要政策出台、重点工作推进、重大事件发生时,县政府网站第一时间发布政策解读材料,及时向社会解惑释疑。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各类信息,我县在网站设立“在线访谈”栏目进行政策解读,邀请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带头宣传宣讲政策,传递最新权威解释,全年已按计划共举办11期“在线访谈”,主要就乡村振兴、应急管理、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退役军人事务、城乡供水一体化、民营企业发展、旅游发展、市容市貌管理、心理健康等关系民生的热点问题进行网上交流互动,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
2.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做好人大、政协提案办理公开。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政府工作意见建议的提案办理,共办理人大建议128件,涵盖了我县产业发展、城市建设等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其中涉及财贸经济方面5件,占3.9%;农林水方面24件,占18.8%;科教文卫方面32件,占25%;城建环保方面43件,占33.6%;政法方面12件,占9.4%;其它方面12件,占9.4%,办复率达100%。共办理政协提案113件,其中涉及教科文卫部门的30件、占总数的26.5%,涉及住建国土城市管理部门的26件、占总数的23%,涉及农林水生态环境部门的16件、占总数的14.2%,涉及交通民政公安部门的14件、占总数的12.4%,涉及商务投资旅游部门的13件、占总数的11.5%,办复率达100%。及时通过县政府网站予以公开,切实提高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政府工作的满意度。
3.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019年,新修订《条例》公布以来,我县针对新条例中新亮点、新难点、易混点以及往年全县各部门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岗位变动频繁,交接工作不到位,导致信息公开工作出现断层这个现象,制定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方案,培训班主要就新条例公布的宣传解读、修订完善相关配套措施、依申请公开工作新做法、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文件保密审查原则以及政府网站发布操作细则等内容进行培训、讲解,参加培训人数达116人次。通过业务培训和学习,极大地提高了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业务能力,为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4.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进一步深化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推进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将“主动公开办理结果”纳入信息公开制度中。
5.强化标准服务引领我县基层工作
重点围绕就业创业、社会救助、医疗卫生、涉农补贴、贫特困人员补贴等领域,围绕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在标准体系构建、规范公开流程、完善公开方式、提升公开实效等方面探索出一系列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全面完成各项任务的信息公开工作。
6.推进政策执行阳光透明
今年,我县制定出台了关于农村公益性建设、公办学校聘用编外教师、军民融合产业、城乡供水一体化、城区烟花爆竹燃放限定、专利奖励办法、市容秩序和交通秩序整治等众多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对公开的相关信息作出了明确规定,同时做好公开的政策文件的解读工作,政策解读信息合计65条,使政策执行更加的阳光透明。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全县政府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71条,其中通过连城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公文类信息1371条,向“两馆”(县档案馆、图书馆)移送主动公开信息纸质文档1371份。全年县政府本级在县政府网站,全文电子化主动公开公文类政府信息156条,其中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和办事指南类信息11条,占总数的4.3%;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类信息18条,占总数的8.6%;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类信息6条,占总数的1.2%;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类信息4条,占总数的2.0%;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类信息6条,占总数的4.7%;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类信息1条,占总数的2.0%;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类信息43条,占总数的31.5%;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类信息1条,占总数的6.7%;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类信息11条,占总数的0.4%;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55条,占总数的37.8%。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全县各级各部门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件,历年累计203件。其中各级政府收到申请2件,各级政府部门收到申请6件。提交申请的方式包括:网络申请8件,占100%。全县依法依规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件。其中:“同意公开”的7件,占87.5%;以“非本部门掌握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等其他形式答复的1件,占12.5%。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健全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先后出台《连城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连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合法性审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连政办〔2019〕51号)等文件,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究的原则,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的合法性审查制度、有效期制度、备案制度,推动合法性审查工作有序开展。二是理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以机构改革为契机,启用“连城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专用章”,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专门编号和分类管理,进一步理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2019年我县召开的政府会议和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政策,共20个政策性通知及4个重点建设项目批复,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均及时在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公开。三是开展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采取定期清理与专项清理相结合的方式,对清理节点以前现行有效的以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努力营造良好法治营商环境。
(五)巩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基础建设
根据《2019年度全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要求,我县积极推进网站办事服务功能,重点强化互动交流、网站智能搜索和网站政务服务“一号通认、一码通行”。进一步优化网站在手机客户端上网页栏目展示、内容布局合理性、栏目层级简洁度和页面美观等方面,大大提高了网站的阅读性,方便群众访问。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保障情况
为了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设,进一步规范县政府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议制度,依据《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特制定《连城县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试行),经过半年的试行阶段,个别问题渐渐显现,经县政府领导研究同意对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年底前制定并发布了《连城县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办法》(修订),办法严格遵循“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谁发布、谁负责”,并按照制定下发的《连城县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办法》《连城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办法》《连城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等制度,加强信息公开管理建设,保密审查严格遵循“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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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23 |
23 |
23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96 |
0 |
282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2340 |
0 |
13748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821 |
0 |
653 |
|
行政强制 |
147 |
0 |
99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59 |
0 |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
政府集中采购 |
213 |
45909309.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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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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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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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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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9 |
0 |
0 |
0 |
0 |
0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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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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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8 |
0 |
0 |
0 |
0 |
0 |
8 |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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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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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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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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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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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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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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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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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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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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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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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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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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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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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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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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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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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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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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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9 |
0 |
0 |
0 |
0 |
0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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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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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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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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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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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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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尽管今年针对各部门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岗位变动频繁等现象举办两期培训班,仍无法很好的解决各部门因此原因导致的交接工作不到位、信息公开工作出现断层的现象;二是各部门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对今年新修订的《条例》还不熟悉,《条例》中的新亮点、难点、易混点的理解还有待提升;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单一化,群众查阅政府信息的公开形式还不够丰富。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强化组织建设。督促指导乡(镇)及县直部门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配齐配强工作人员。二是进一步做好业务学习培训。重点加强部门、乡(镇)业务人员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和指导,组织县直各部门和各乡(镇)对新修订的《条例》中的亮点、热点、难点进行剖析,强化理解。三是进一步完善公开方式。在规范政务新媒体发展的同时,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传播面广、传播速度快、传播方式多样化的优势,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方式。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连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