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县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连城县人民政府 时间:2023-01-13 15:5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全县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各有关单位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本年度报告,报告全文由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11日起20221231。本报告电子版可在连城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jlylc.gov.cn/)政务公开专栏下载。联系方式:连城县莲峰镇新莲巷21号,连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597—3320809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加快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切实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2022年全县制作、获取政府信息3733条,依申请公开信息256条,在县政府网站全文电子化主动公开公文类政府信息1238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274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77条,规划计划类信息66条,行政许可类信息27条,重大建设项目信息99条,为民办实事类信息75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19条,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124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19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100条,其他类信息358条。开展在线访谈8期、意见征集6次。今年,全县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2件,其中,县本级收到依申请公开5件,其中予以公开2件,不予公开3件,申请人类别均为自然人5人,复议后起诉1件,胜诉1件。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长效机制

1. 领导重视是关键。我县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分析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县政府办牵头推动、职能股室全面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全县政府信息公开推进落实。同时,制定《连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全县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连政办〔202241号),19项具体工作任务进行分解落实,明确了工作目标任务,落实了工作责任,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2. 制度健全是保证。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制度,在原有建立《连城县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读网值班制度》《连城县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连城县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安全管理制度》等制度基础上,印发《连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县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信息审核发布工作的通知》,建立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和总编辑负责制,进一步提高县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有力保障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

3. 细化职责是基础。县政府及时充实和调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县政府办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并专门成立电子政务公开与信息股,赋予推进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职责。17个乡(镇)和县直各单位均明确了政务公开工作分管领导,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格局。

(二)拓宽公开渠道,提升公开实效

1. 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是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严格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着力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在县政府网开设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展示惠民惠农、减税降费、乡村振兴、公共企事业单位、重点工作、重大项目建设、住房保障、财政资金、社会救助和福利等25个栏目,方便社会公众查阅,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二是强化公共卫生信息公开。整合县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公开栏等各类信息发布渠道,及时发布疫情防控动态信息,让公众实时了解最新疫情动态和应对处置进展。大力加强公共卫生知识日常普及工作,提高公众对传染病的防治意识和应对能力,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支撑。三是不断推进基层两化工作。根据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要求,落实县优化政务环境专题推进会精神,下发《连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村(居)两级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通知》,要求乡(镇)、村(居)通过政务公开专栏及政务新媒体等载体,全过程推进重大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并做好相关政策的解读工作,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和方便群众查阅,切实提高我县政务公开两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

2. 全面加大政策解读力度。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谁起草、谁解读,通过实质性、形象化、通俗化对政策措施的出台背景、决策依据、目的意义、重要举措等进行多角度、多层次、多形式解读,并通过县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等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全年累计发布政策解读24条,涵盖旅游产业发展、社会民生、农村农业、行政执法等领域,真正让公众看得全看得懂看得到,赢得社会公众对政府重大决策、重要政策措施的理解认同。

3. 夯实基础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做好规范性文件发布清理。设立规范性文件专题栏目,集中公开县本级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提供规范性文件下载功能,动态更新规范性文件有效性,定期对规范性文件清理,并及时将结果公开。2022年县本级共制发规范性文件24件,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一次,废止规范性文件47件,修改规范性文件1件。二是及时转载重大政策信息。通过县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及时转载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重要信息,进一步巩固拓展主流舆论阵地。三是主动公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将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提案办理结果予以公开,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2022年,公布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149件,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87件。

(三)规范公开流程,丰富公开形式

一是严把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制定《连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制度的通知》,建立依申请公开申请审查、职责区分、信息检索、内容研判、申请答复等制度,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减少不必要的行政争议。二是深化政务公开专区建设。为促进政务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在县行政服务中心大厅、图书馆、档案馆、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等区域设立专门的政务公开咨询服务窗口,配备专人负责接待来访的办事企业和群众,实现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三是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通过县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服务事项6205项,为办事企业和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切实发挥政务公开解民忧、暖民心的实质服务作用。

(四)精心策划设计,完善平台建设。根据《2022年度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绩效考核指标》要求,完善县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一是页面标准化建设。根据《福建省政府网站页面设计统一规范》,对网站进行全面改版升级,提升网站页面标准化建设水平;二是重点项目信息公开专题建设。以项目为中心,通过项目全生命周期模式公开项目的批准服务、批准结果、招标投标、征收土地、重大设计变更、施工有关信息、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竣工有关信息等。三是九大领域主题服务建设。围绕教育、社保、住房、交通、就业创业、社会救助和福利、婚姻生育、医疗健康和企业开办等九个领域,依据用户需求和业务逻辑设计导航体系,提供群众眼中的沉浸式、情景式一件事服务。四是重新梳理政务公开栏目。以应用服务为导向,按照省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要求,新增规范性文件立改废、规划计划、重大政策转载、惠企政策、疫情防控、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等栏目,对网站政务公开栏目重新梳理、重新设计,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范围,提高民众查阅便捷性。

(五)优化绩效考核,监督保障到位

一是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围绕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及时修改、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考核方案,细化考核指标,注重监督管理,建立工作台账。同时,建立奖惩机制,对未及时、规范完成相关工作任务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对相关单位、责任人进行问责;对政务公开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进行通报表扬。2022年对在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中表现突出的13个单位和10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扬。二是注重开展监督检查。紧盯政府信息法定主动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线上线下依申请公开、26个标准领域信息公开等工作,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下发整改通知、电话抽查、实地检查等形式,对全县17个乡(镇)、县直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督查,针对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下发专项督查通报6期,并要求限期整改到位。三是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培训围绕政务公开重要性、政务公开信息撰写、政务新媒体管理、政务公开指标体系、基础信息公开等多个方面展开,系统分析了政府信息公开中存在的不足、短板等问题,达到以培训促提升的目的,进而推动我县政务公开不断向纵深发展,努力开创全县政务公开工作新局面。2022年,我县共举办政务公开工作专题培训班2期,累计受训人数100余人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77

56

22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14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01

行政强制

62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426.0520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2

0

0

0

0

0

2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2

0

0

0

0

0

1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0

0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0

0

0

0

0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22

0

0

0

0

0

2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0

0

0

0

0

0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个别单位重视不够。个别单位认为政务公开工作只是一项事务性工作,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主动性不强,影响了政务公开工作推进进度和质量。二是队伍建设有待加强。部分单位从事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由办公室人员兼任,对政务公开的相关政策存在领会不深、业务不精现象,业务能力有待加强;部分单位从事政务公开工作的人员更换频繁,导致政务公开工作衔接不畅,无法对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方式等作出准确的判断。三是专业人才较为缺乏。随着互联网时代信息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基层较为缺少熟悉现代化网络技术专业的技术人才。

(二)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 提高认识,转变观念。要强化政务公开意识,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对于政务公开重要作用的认识,落实主体责任,从而为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利保证。切实加强对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教育和培训,通过培训,使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进一步熟知国家当前的政府信息公开的政策内容,不断提高政策把握能力、舆情研判能力、解疑释惑能力和回应引导能力。

2. 突出重点,健全机制。围绕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不断优化调整政府绩效考核方案,牢固树立服务为民的工作理念,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的公共信息需求,注重公开的实际效果,加大对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公开信息情况监督检查力度,及时研究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短板、弱项等问题。

3. 明确职责,强化管理。进一步明确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职责,强化日常管理,充分调动和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建立齐抓共管、互相配合的政务公开工作体系,形成整体合力,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公开率、合格率和满意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全县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