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6908-0100-2021-00003
- 备注/文号:罗政〔2021〕50号
- 发布机构:连城县罗坊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1-11-26
- 内容概述: 连城县罗坊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连城县罗坊乡“网格化”管理工作导则的通知
各村委会、乡直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现将《连城县罗坊乡“网格化”管理工作导则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连城县罗坊乡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26日
连城县罗坊乡“网格化”管理工作导则
为建立房屋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及时发现、处置房屋建筑工程安全隐患,更好地保障房屋使用安全,根据《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市房屋建筑工程“网格化”管理工作导则的通知》(龙政办〔2021〕74号)和《连城县房屋建筑工程“网格化”管理工作导则》(连政办〔2021〕84 号)等文件要求,现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工作导则。
一、适用范围
在我乡辖区范围内所有房屋的安全(含在建房屋)、“两违”综合治理和平安综治等巡查与管理,全面建立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网格化巡查管理制度,实行多网合一。
二、职责分工
(一)一级网格员。由乡长担任网格化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对辖区各级网格员责任落实进行督导检查,定期分析辖区工作形势,及时发现并处置发现问题。
(二)二级网格员。按行政村分为9个片区,由各挂村领导担任片区网格化管理工作的具体责任人,负责具体推动落实挂片区域网格化管理制度,划细划小网格单元,协调督促落实有关问题的发现、报告、处置、销号闭环管理。
(三)三级网格员。由包村干部、村书记及协管员担任网格化管理工作的现场负责人,负责组织开展房屋安全(含在建房屋)和“两违”综合治理等工作定期巡查,及时解决或上报突出问题。
(四)四级网格员。由各村包片村干部或者村民小组长担任网格单元的综合网格员,是网格巡查“哨兵”,负责对房屋安全(含在建房屋)和“两违”综合治理等工作进行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制止、报告巡查发现的问题。鼓励调动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网格巡查,群策群力共同抓好网格化管理。
(五)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综合执法、水利、村镇建设等相关部门应加强巡查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做到“网格吹哨、部门联动、快速响应”。
三、工作目标
通过网格化管理,做到巡查到位、响应到位、处置到位,实现“两违”建筑零增长,房屋安全隐患零容忍,各种问题处置在萌芽状态。
四、工作流程
网格化管理执行“问题发现、组织核实、抄告处置、处置闭环”工作制度。
(一)问题发现
网格员开展日常巡查发现;自然资源、综合执法等部门日常巡查发现;卫片航拍比对、举报热线、网上舆情、媒体曝光、视频监控等各类渠道发现。
(二)组织核实
乡网格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职能部门对发现问题进行现场核实、提出处理意见并立即开展处置工作。
(三)抄告处置
属乡(镇)管辖权限的,依法进行处置。属县主管部门管辖权限的,抄告相应县级职能部门依法查处。
(四)处置闭环
处置部门在问题处置完毕后,将处置情况反馈给原抄告单位。经原抄告单位再次核实隐患消除后,方可销号。
五、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罗坊乡网格化工作领导小组,由乡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各挂村领导为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组织协调、统筹推进、监督检查等日常工作。(详见附件一)
(二)加强业务培训。强化网格员、专业干部的业务培训,建立逐级培训制度,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活动,切实提升网格员的业务能力,充分发挥网格员在基层网格化治管理中的作用。
(三)提升智能化水平。依托县级开发的农村建房网格化、系统化安全管理平台,实现房屋建筑工程网格化管理“信息化、智能化、便捷化”。在信息化工作平台建立之前,各级各部门巡查发现、抄告处置、反馈闭环等环节工作采用纸质方式流转办理(详见附件)。
(四)强化监督检查。对未按要求落实网格化管理工作要求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取消其相关评先评优资格,造成负面影响和损失的,将按有关规定,依法落实惩戒措施。
附件:1.罗坊乡“网格化”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1-1.房屋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信息公示牌;
2.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告知函;
3-1.责令停工通知书;
3-2.关于抄告涉嫌违法违规建筑工程信息的函;
3-3.涉嫌违法违规建筑工程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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