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国家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续建项目储备申报的通知》(闽农产函〔2025〕414号)及《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一村一品”专业村项目建设管理工作规程〉的通知》(闽农产〔2025〕1号)要求,现就2026年度“福九味”中药材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续建项目储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储备项目申报对象
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事业单位、科研机构、行业协会、村集体经济组织等。
二、储备项目要求
1.项目坚持市场主导、政府扶持原则,集中资金推进全产业链开发、全价值链提升,着力补齐产业发展短板。
2.项目申报采取自愿形式,前期筹备工作要有一定基础,尤其是项目涉及到的土地需完成相关审批手续。建设内容要具体量化,便于投资估算。
3.中央财政奖补资金使用不得“撒胡椒面”、搞平均分配;不得用于建设楼堂馆所、市政道路、农村公路、绿化养护和旅游设施等与主导产业发展无关的一般性建设;不得用于购买对产业发展没有实质性作用的玻璃幕墙、大屏幕等;不得用于人员工资、场地租赁、管理费、项目咨询和论证评审费等一般性支出;不得大量购买一次性生产资料、办公或实验耗材;不得用于“三保”和政府债务还本付息;不得与已有普惠性政策渠道支持的建设内容,如农机购置补贴、农田建设、温室大棚建设等有交叉重复;不得用于亭台楼阁等形象工程。
4.强化农业科技创新支撑产业发展能力,支持建设一批产业研究院、科技小院、科创孵化基地、科特派示范基地,重点开展产业核心关键技术研发改进,以及新种养模式、数字技术的集成推广应用。
三、支持建设内容
1.“福九味”良种繁育基地建设工程。建设以铁皮石斛、灵芝、金线莲等中药材为主的“福九味”良种繁育基地。
2.中药材标准化、GAP示范基地建设工程。新增建设“福九味”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支持“福九味”品种按中药材GAP生产技术规范建设示范基地,建设一批“数字药园”。
3.产地加工及物流仓储改造提升工程。重点针对中药材生产加工企业、合作社进行提升改造,重点支持省药监局目录内产地趁鲜加工品种,建设改造药食同源加工生产基地标准化洁净厂房、生产车间、包装车间、智能化大棚、保健食品净化车间。
4.“福九味”产品研发公共平台建设工程。建设“福九味”产品创新平台。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服务主产区“福九味”产业发展为目标,共同建设“福九味”系列产品开发实验室。
5.“福九味”全产业链产业大数据服务平台建设工程。包括“福九味”道地区域生产布局信息、实时发布产地信息价格、GAP生产技术管理体系建设、质量等级标准制定、产销信息对接,为道地中药材实现优质优价提供有力支撑。
6.“福九味”公共品牌培育推广工程。加强宣传推广和营销推广,支持生产规模大、市场占有率高、品质优良的“福九味”企业参加福建省名牌农产品评选;组织“福九味”相关企业参加知名农业展会,并通过主流电视媒体扩大“福九味”行业公共品牌宣传。
7.中医药多产融合发展工程。建设中医药特色小镇或福九味特色街区。挖掘传承“福九味”主产区特色乡镇或特色街区的中医药文化,推进区域农业产业、加工产业、旅游产业、文化产业、服务产业融合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推进小镇或街区经济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四、预算资金安排
原则上中央补助资金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25%。全县整体项目投资原则上要达到中央补助资金的3倍以上。事业单位、科研机构、行业协会等建设主体要因地制宜引导地方财政、社会资金投入项目建设。
五、申报要求
(一)报送要求。各有关乡(镇)填写项目储备表(见附件)于10月20日前报送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对储备项目进行逐一审核,统一汇总上报。
(二)其他。要高度重视储备项目工作,严把储备项目申报质量,对未储备项目不予考虑资金安排。加强在建项目资金和绩效考核结果应用,对于资金使用进度慢或考核结果差的项目实施单位,不予以考虑安排后续项目。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一华;联系电话:18906070908;
电子邮箱:lcxjzz481@163.com
附件:2026年度“福九味”中药材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续建项目储备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