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各股室、所属各单位,各在建工地:
为做好我县高考、中考期间噪声污染管控工作,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为确保我县考生有一个良好的考试和休息环境,现就做好高、中考期间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管控工作通知如下:
在高考(5月30日至6月9日)及中考(6月11日至6月21日)期间,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对各类噪声源进行严格管理外,还要采取以下措施加强管理:
一、在我县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从事建筑(包括渣土车运输)及室内装修施工的所有建筑工地应主动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施工噪声管控,妥善安排施工时间,中午12:30-14:30及晚上9:30至次日8:00两个时间段内停止施工。
二、凡在连城一中考点及考生住宿点(豸龙大酒店、连城智选假日酒店、冠豸君澜度假酒店)周围,从事建筑(包括取弃土运送)及室内装修施工的所有建筑工地,在6月7日至6月9日、6月19日至6月21日(含夜间)考试期间,一律全面停止施工作业,杜绝各类噪音及振动的产生。
三、禁止施工期间,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不得向连城一中考点及考生住宿点周围建筑工地供应混凝土。
在此期间,我局将组织巡查,对不按规定停止施工活动的项目、企业,予以严肃处理。举报、投诉电话:0597-8922718。
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