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连城县林业局关于印发“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细则的通知》(连林审批〔2017〕6号)及《连城县林业局关于开展2025年“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的通知》(连林林政〔2026〕1号)的要求,我局于2026年4月中旬到5月中旬,对2025年度市场主体名录库的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草原、林木采伐、林木种苗生产经营3项许可事项进行了“双随机” 监督抽查,现将抽查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双随机”事项抽取与检查人员组织
根据双随机抽查规定,以随机抽取软件的方式按比例从2025年度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中分别随机抽取行政许可事项项目和行政执法检查人员。
(一)检查事项抽取
1.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草原许可事项抽取情况。2025年度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行政许可事项共计24个项目,随机抽取4个许可项目,抽取检查的项目数占全县林地审批项目库总项目数的16.7%。具体抽取的项目详见附件《连城县林业局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情况一览表》(以下简称“附表”)。
2.林木采伐许可事项抽取情况。2025年度县级林木采伐行政许可事项共计599个伐区,随机抽取33个许可伐区,抽取检查的伐区数占全县县级林木采伐审批项目库总伐区数的5.51%。具体抽取的伐区详见附件。
3.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事项抽取情况。2025年度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事项共计11个生产经营单位,“双随机”检查于2025年10月23日开展,随机抽取1个许可生产经营单位,抽查比例9.1%。由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随机抽取2名执法人员检查。具体抽取的生产经营单位详见附表。
(二)检查人员组织
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19人的行政执法人员中,随机抽9人,组成3个检查小组,分别以乡镇为单位,与辖区林业站一同进行实地检查。
二、“双随机”检查情况
(一)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行政许可项目检查结果
本次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许可事项随机抽取检查的乡镇和项目数分别是北团镇1个、隔川镇1个、文亨镇1个、朋口镇1个。经实地检查,随机抽取的4个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许可事项未动工1个、已动工3个,其中已动工的连城县北团镇大张村口至硅石矿厂公路改建工程(闽林地审〔2025〕138号)存在超审批范围违法使用林地情形;其余2个已动工项目未发现超审批范围违法使用林地情形。具体项目抽查结果详见附表。
(二)林木采伐行政许可伐区检查结果
本次林木采伐许可事项随机抽取检查的乡镇和伐区数分别是北团镇4个伐区、姑田镇2个伐区、揭乐乡1个伐区、莒溪镇2个伐区、赖源2个伐区、罗坊乡1个伐区、庙前镇5个伐区、朋口镇4个伐区、曲溪乡1个伐区、四堡乡1个伐区、塘前乡1个伐区、文亨镇4个伐区、新泉镇5个伐区。经实地检查,随机抽查的33个许可伐区均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在此次检查的33个伐区中有6个伐区未进行采伐,具体未采伐的伐区是莒溪镇的00687386号伐区,新泉镇的00687727、00687730、00687735号伐区,赖源乡的00687438、00687462号伐区。具体伐区抽查结果详见附件。
(三)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单位检查结果
本次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事项随机抽取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为连城邱家山国有林场, 经查,该单位符合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的有关规定,能按照许可登记的范围、生产经营的种类从事林草种子生产经营活动。检查结果为合格。
三、今后的工作重点
(一)加强整改和惩处
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属地林业站应责令限期整改,并回访跟踪落实,确保整改到位;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移送相关执法部门查处。
(二)加强监管和服务
各林业站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福建省森林采伐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加强对本行政区域森林经营、项目使用林地等的监督管理、指导服务,防止出现乱砍滥伐林木、少批多占或批东占西使用林地等违法行为。
(三)加强种苗依法经营
要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林木种子质量管理办法》宣传力度,强化对林草种子、花卉苗木生产经营企业技术指导,发挥林业站属地管理作用,督促生产经营企业规范科学经营;同时加大种苗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种苗、无证生产经营或超范围生产经营、不建立健全生产经营档案和不制作使用标签等违法行为,净化林草种苗生产经营市场,提高林木种苗质量。要加强对林木转基因工程活动及植物新品种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开展林木转基因工程活动审批管理办法》,确保生物基因安全。
附件:《连城县林业局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情况一览表》
连城县林业局
2026年7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