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连城县
冠豸山城景融合生态廊道修复项目
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时间:2026-08-20 16:17

  连城县莲峰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连城县莲峰镇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审批连城县冠豸山城景融合生态廊道修复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请示》(莲政函〔2026〕9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我局连发改审批〔2026〕90号文批复连城县冠豸山城景融合生态廊道修复项目(项目编码:2607-350825-04-01-296888)可研报告,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设计方案:原则同意连城县冠豸山城景融合生态廊道修复项目初步设计方案。请你单位在该项目施工图设计阶段,根据项目总平面布置要求,督促设计单位进一步优化、完善初步设计方案。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1.冠豸山正山前生态修复:修复池塘生态岸线101.38亩(长6903米),园地林地生态提升105.86亩,农耕生态步道长12093米,提升土渠936米与配套生态渠624米,生态科普与文化展示角约1800平方米,修建田园观光步道1901米,环湖步道753米;

  2.洪山溪生态修复:修建生态堤岸两侧总长984米,防汛应急通道500米(道路宽7米),提升已建沿河路310米,配套安全护栏、警示标识等安全设施;

  3.彩票公益金标识:在冠豸山正山前主入口、生态科普与文化展示角、环湖步道入口及洪山溪防汛应急通道两端入口等显著位置,共设置彩票公益金主题形象标识5组,其中正山前3组、洪山溪2组(含防汛应急通道两端各1组),以显著方式标明“彩票公益金资助——中国福利彩票和中国体育彩票”标识,确保项目公益属性全程体现。

  三、项目总投资概算3412.08万元,其中工程费3020.47万元。建设资金通过争取中央彩票公益金,不足部分由县财政及项目业主依法依规筹措解决。 

  四、请严格控制项目总投资和加强资金管理,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项目建设内容,提高或降低建设标准。项目概算管理按照《福建省省级政府投资项目概算调整管理规定》(闽发改投资〔2009〕1号)执行。严格按批准的概算投资组织施工,不得突破。 

  请据此批复进一步优化施工图设计,控制建设规模和工程投资,加强项目实施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 

  附件:连城县冠豸山城景融合生态廊道修复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总表

  连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7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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