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连城县寨背桥
水毁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时间:2026-09-30 15:22

  连城县新泉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呈报《连城县新泉镇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审批连城县寨背桥水毁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国务院第712号令、国办发〔2026〕13号文等规定,原则批准建设连城县寨背桥水毁改造工程项目。现就该项目建议书批复如下:

  一、项目单位:连城县新泉镇人民政府。

  二、项目名称及编码:连城县寨背桥水毁改造工程项目(项目编码:2609-350825-04-01-856873)。

  三、项目建设地点:连城县新泉镇。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新改建桥梁总长36.9米,桥面净宽6.5米,与河道斜交25度,上部采用213米的预应力空心板桥,下部桥台采用U台,桥墩采用柱式墩,墩台采用扩大基础。桥面横坡为双向1.5%,纵断面纵坡1.6%,由桥面铺装调整,桥面铺装用8—12.9厘米厚防水砼铺装等。

  五、项目投资匡算和建设资金来源:项目匡算总投资140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及业主自筹。

  请根据相关建设标准,按照科学、合理、实用原则,注重投资实效,抓紧组织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明确建设规模和总投资估算,落实建设资金拼盘方案,并按基建程序报批。

  连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9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