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吴维先
编号:202608005
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年8月31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连城县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 0597-3328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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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 |
用途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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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吴维先 |
宅基地使用权/
房屋所有权 |
宣和镇升星村 吴坊口路2号 |
350825015004JC 00078F00010001 |
110.00㎡/ 220.00㎡ |
农村宅基地/ |
连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8月11日





